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7-05-28 15:0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更好地方便、快捷、服务于企业。依托“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数据应用,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现就推进我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依托“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凡是能通过平台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再要求用户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平台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用户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用户必须到现场办理;凡是在省级平台中已办理过的事项,不得要求用户在其它系统重复办理。通过优化和再造审批流程、共享和关联前置条件、减少和压缩审批时间,真正做到审批不见面、申报资料全部实行网上审核,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书面申报资料。

二、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电子化申报管理办法。

(一)申报系统登录办法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系统登录办法

建设单位登录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门户网站(http://58.213.147.230:8089/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在业务系统栏目下点击“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建设单位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系统”申报系统。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系统登录办法

建设单位登录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门户网站(http://58.213.147.230:8089/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在业务系统栏目下点击“竣工验收备案”即可进入到竣工验收备案子系统登录页面,建设单位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竣工验收备案”主界面。

(二)、电子化申报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方法

2017年6月1日起,申请施工许可时,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含消防、气象)、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质量报监、安全报监、直接发包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工程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等其它前置条件可扫描原件上传到“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系统”,不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报方法

建设单位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2017年6月1日起,申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证书、工程竣工报告、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仅住宅工程提交)、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法规规章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前置条件以扫描原件上传到“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系统,不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三、证书发放

建设单位在网上提交成功后,施工许可1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备案3个工作日内,可登录各自系统查询“流程跟踪”。如已办结,由各镇区代办服务人员,凭身份证到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四、工作要求

各职能科室要高度重视审批办法改革,把这项工作作为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效能的重要举措。明确牵头单位,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强化工作联动,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为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201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