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3550”工作要求,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力争企业开办流程更优、材料更少、环节更简,现结合如东实际,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通过政税银合作,改善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政审批局、国税局前延服务窗口,在建设银行部分网点配置审批专线和发票自助售票终端,由建行网点免费为投资人代办工商注册登记及税务信息采集、领取票据等业务,建立畅通的申请、代办服务和审批渠道,解决投资人把握政策难、准备材料难、手续申办难、来回奔波烦等问题,为投资者的创业和企业的成长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努力实现“审批不见面,业主零跑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政税银合作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如东县国税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单位负责工商登记、发票申领的部门负责人、承办银行网点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制定项目实施工作中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项目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3.督促检查项目各项日常工作的落实情况;4.负责项目工作人员的业务考核;5.负责处理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矛盾;6.研究项目实施的其他事项。
三、项目宣传
围绕 “方便、快捷、创新”的总体要求,通过服务窗口、县镇各类新闻媒体、移动终端、互联网络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达到业务申请人“充分了解、主动选择”的目的。
四、合作流程
(一)定人定责。建行承办网点设立专门的工商登记、税务代办柜台,开通必备的外网和业务专线,配备必须的设施设备,遴选专人(每一网点均配备AB角)具体经办。同时,建行选派2名工作人员进驻审批局窗口,负责合作事项的全程跟进和资料的传递。国税局在建行网点配置发票发售自助终端,并负责自助终端的维护和日常巡查。
(二)业务培训。行政审批局和国税局在十二月上旬对建行承办人员进行理论和实务培训,承办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行政审批局和国税局应指派专人与承办人员进行“一对一”挂钩联系,确保日常业务有序开展。
(三)业务流程。建行网点承办人员接受申请人的委托,通过工商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名称和营业执照的申报,行政审批局在两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建行进驻人员帮助企业办理公章刻制和备案,并将相关证照和公章传递至承办网点。承办人员即时办理银行开户,并通过外网电子税务局系统办理新涉税业务综合套餐,通过国税内网进行实名采集。在领取税控盘后,企业即可在建行网店通过发票自助终端申领发票。实现企业开办流程中名称预先核准、营业执照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信息采集、发票领取六个环节合并为四个环节,投资人最多到国税窗口一次的业务流程。
(四)信息反馈。建行应建立台账,对承办的合作事项进行记载,并定期向行政审批局、国税局反馈。国税局应每周将已完成发票领取全流程的公司信息反馈至审批局。审批局应定期汇总符合3550工作要求的开办企业案例,并按要求报政务办公室。合作各方应协商推进和解决合作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不得相互推诿
如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