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84199436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环境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
如东县掘港镇如泰运河与西环路交叉口西南角(如东县东泽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 |
如东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南通恒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2021年,主要经营范围为检验检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质污染物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本项目于2024年开启,位于如东县掘港镇如泰运河与西环路交叉口西南角(如东县东泽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拟投资800万元,租赁东泽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一楼现有实验室和三楼一整层,建筑面积共1205m2,实验室主要以检测为主要业务,后期依托检测业务发展环境咨询业务,开工建成后预计可完成年检测样品3万个。目前主要是对排入如东县东泽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水进行检测,为实现日常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污染提供依据。 |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三氯甲烷、四氯乙烯、二氯甲烷、甲苯、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NOX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磷酸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933-2015),氨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如东县东泽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如东县东泽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经环东河、串场河后排入如泰运河,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项目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固废均可有效处置,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