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84199436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如东县站前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 |
南通市如东县掘港街道 |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
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投资1466.61万元,对站前路进行改扩建,项目北起起点位于童华线(原223省道)与 334省道交叉口,南至童华线与区间路交叉口,道路全长约0.285km,拟按照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建成后道路标准横断面路基宽 33.5m;考虑涉及2处交叉口,项目起、终点2处交叉口进行拓宽,整体形成四进四出双向八车道布局。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施工全过程动态管控,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口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主要道路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按照分区域、分标准的要求落实围挡规格要求安装标准的围挡喷淋系统,统一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实行集中、分类堆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封闭运输,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等。 营运期:加强道路养护及交通标志维修,使道路处于良好状态;加强道路两侧沿线绿化,栽种可吸收或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等。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租赁房屋居民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均不直接排入沿线水体;施工场地废水经场地设置的排水沟收集进入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车辆机械冲洗;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杜绝燃油、机油的跑、冒、滴、漏现象;严禁向沿线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材料堆放点应在河床之外,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物品,防止雨水冲刷。 营运期:路面径流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施工区域与车站之间设置围挡遮挡施工噪声,避免夜间施工;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运输车辆要限速行驶并且尽量避免鸣笛,减轻对声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加强道路况交通管理,限制车差、超载的车辆进入,途经居民点路段设置限速、禁止鸣笛标志;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弃土运至市政指定的弃土场统一处置;废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营运期:不设置服务区,不产生固废。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中要保持原有水系的流通,不得破坏地表水系和地下水系平衡;控制施工区域范围,保护周边士地资源不遭破坏,施工结束及时恢复恢复周边受损地表植被;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碾压,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范围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等。 营运期:加强对沿线自然生态景观的保护,设置保护标志,禁止过往车辆和行人对其破坏;对道路隔离绿化带、两侧绿化带的恢复植被要派专业人员定期浇水、修剪、去除病虫害,保证其正常生长;道路和沿线的交通附属设施,如路灯、交通标志等,要定期清洗表面的灰尘,减少视觉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道路路面养护和日常维护,确保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加强危险品泄露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品泄漏后经雨水口排入附近河道;沿线设限重、减速行驶标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重点检查相关登记报批证明,运输人员上岗资格证,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说明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严禁超载车、“三证”不全车辆上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