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数据局关于2024年8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如东县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08-27 08:3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84199436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一般工业固废预处理收集项目项目

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海滨一路北侧、通海四路西侧地块

南通海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苏州和泽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南通海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厂房(位于静脉产业园内)拟投资500万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预处理收集项目。本项目收集的一般固废以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为主,如有一余量则扩大至如东县范围内,但不超出如东县范围。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卸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粉尘的排放量与物料的粒径、物料转运的距离和落差、操作管理有关,为了有效地控制各个扬尘点的粉尘,工艺设计中应尽量降低物料转运的距离和落差,减少无组织粉尘的产生,由于本项目卸货过程为间歇性工作,产生的粉尘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在此仅作定性分析。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地面清洁废水经现有沉淀池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一起接管至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执行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经合理车间平面布置、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无价值固废、污泥、废保温棉及废保冷材料送靖江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废塑料片、废纸委托如东永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废木材委托如东景源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处置。本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200m2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仓库10m2,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贮存,固废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