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84199436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环保PET收缩膜研发生产项目 |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大豫镇纬九路9号(再生资源加工区) |
新益扬科技制造(南通)有限公司 |
江苏久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新征工业用地约25亩,规划建设研发中心、生产厂房、仓库、办公楼等,总建筑面积约28000㎡,购置柔印机、高速凹版印刷机、收缩机等主要生产设备180台(套),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PET印刷环保袋、膜1亿个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 |
本项目印刷产生的废气采用RTO装置处置后和RTO装置废气一起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1标准。危废暂存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排放至大豫镇东凌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如泰运河。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执行大豫镇东凌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大豫镇东凌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C标准。项目主要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隔音装置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区边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