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84199436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增产2000吨浆纱改扩建项目 |
如东县双甸镇镇东村 |
如东县兴隆浆纱厂 |
南通叁陆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为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考虑周边纺织企业配套需要,如东县兴隆浆纱厂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建,淘汰现有的1台2.5t/h的锅炉并对现有锅炉进行拆除,购置1台4.5t/h生物质锅炉等主要生产设备,实施年增产2000吨浆纱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增产2000吨浆纱的生产能力,年增产坯布600万米的能力,改建后全厂产能为浆纱5600吨/年,坯布1700万米/年。 |
⑴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低氮燃烧+SCR脱硝装置处理后3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从严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385-2022)表1中燃生物质锅炉-城市建成区的限值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标准,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⑵本次改建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锅炉杂排水一并接管进入如东县岔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各污染物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⑶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经过消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治理后,厂界噪声测点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⑷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布袋、次品、沉淀池沉渣、灰渣、废树脂、废脱硝催化剂收集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格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2 |
锅炉技改项目 |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岔河镇振兴村12组 |
南通云乾纺织有限公司 |
南通恒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南通云乾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岔河镇振兴村12组,主要从事浆丝、织造。2023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指导目录中将“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的生物质锅炉”纳入淘汰类落后产品。为此如东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于2024年9月27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如东县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工作。为此,公司拟将现有1台2t/h的生物质锅炉淘汰,利用现有厂房,购置1台4.5t/h的生物质锅炉,建设锅炉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浆丝产能保持不变,仍具有年产浆丝3600万米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生物质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氨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生物质锅炉城市建成区排放限值。 本次技改项目纯水制备弃水、锅炉杂排水与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空压机冷凝水,一同清运至岔河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袁庄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同时达到岔河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如东县岔河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九洋河,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固废均可有效处置,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