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如东县数据局关于2025年6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如东县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06-06 10:0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84199436

通讯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健身器材生产改扩建项目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新店镇汤园居委会

如东东杰运动用品厂

南通恒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如东东杰运动用品厂成立于2011年9月,位于南通市

项目吹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注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IPDI)、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PAPI),其中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限值。注塑废气中的特征因子待国家污染物检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项目配料、密炼、开炼、硫化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化氢、臭气浓度,其中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标准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无组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限值。危废仓库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中标准限值。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至如东县新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固废均可有效处置,零排放。

2

水稳材料、沥青砼、水泥砖扩建项目

如东县大豫镇再生资源加工区纬九路南侧、经六路东侧(大豫镇东凌工业集中区)

南通万汇混凝土有限公司

南通鑫睿环境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南通万汇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6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23MA1YJ8YYX8,注册地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大豫镇再生资源加工区纬九路南侧、经六路东侧。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生产、销售混凝土;建筑材料批发。

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车间进行扩建,购置搅拌机、水稳机、破碎机、洗砂机等设备,扩建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新增水稳材料20万方、水泥砖10万方的生产能力。本次仅对水稳材料和水泥砖进行评价,沥青砼无建设计划,沥青砼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次项目达产后全厂具备年产商品混凝土100万方、水稳材料20万方、水泥砖10万方的规模。

(1)废气

破碎废气、输送废气、搅拌废气由各集气罩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水泥简仓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筒仓废气合并通过15米高3#排气简排放;卸料废气、运输扬尘、汽车尾气与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采取道路硬化、雾化水抑尘等措施加以控制。

(2)废水

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纳潮河;石子清洗废水、搅拌站地面及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砂石分离机)处理后用于搅拌用水,不外排。废水回用执行企业自定回用标准。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灰、混凝土沉淀物、废砂石、压滤饼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料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根据相关防腐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不良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在项目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事故发生概率较小,项目生产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