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58065903/2018-00028 | 文号: | 东能源〔2018〕36号 | ||
名称: | 关于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 2018-04-28 |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回应)/政策文件/通知 | ||||
发布机构: | 能源局 | 联系电话: | 0513-80150300 | ||
发布人: | 周燕 | 审核人: | 周燕 |
各能源企业:
为切实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能源企业要高度重视“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值守任务,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值班带班要坚持24小时值守,保持通讯信息畅通。
二、各企业要加强节前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前阶段已排查但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进行针对性防护,确保安全保护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各企业要加强防汛物资检查和防雷电设备设施检测,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开展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及时有效落实到位。
请各企业将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表于4月28日下班前报送县能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15962719228)。
附件:《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安委办【2018】9号)
如东县能源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