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畜禽粪污处置设施更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7-27 10: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各驻镇畜牧兽医站:

现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5 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6号、苏农计〔2025〕18号)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东农〔2025〕60号、东财农〔2025〕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如东县2025年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明确专人负责组织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5年8月1日前提交县农业农村局,逾期视同放弃申报。联系人姓名:徐进昊,联系电话:18012262121。

附件:1.如东县2025年度畜禽粪污处置设施更新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推荐书(参考格式)

    3.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参考格式)

    4.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财政局

                                                2025年7月23日

附件1

如东县2025年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项目申报指南

为促进本县畜禽粪污处置设施设备的提档升级,全面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现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5 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6号、苏农计〔2025〕18号)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东农〔2025〕60号、东财农〔2025〕17号)文件要求,制订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如东县境内注册并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登记备案的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密集区的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和粪污清运服务组织。优先支持已列入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政策储备项目。

二、支持方向

支持配套完善、改造提升臭气减控以及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

(一)收集环节:支持刮粪板、传送带等机械清粪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二)处理环节:支持堆粪场、贮存池的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腐熟发酵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臭气控制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三)利用环节:支持运粪车的购置、更新,粪污输送管网的建设及动力泵等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三、申报条件

1.已取得用地手续;

2.已通过县级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进行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认定;

3.已取得环评批复手续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

4.已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平台”上登记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

5.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新建场或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申报场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报告》);

6.养殖规模:生猪设计存栏1000头以上或设计出栏2000头以上,能繁母猪设计存栏100头以上;蛋鸡(蛋鸭)设计存栏2万只以上,肉鸡设计存栏4万只以上;羊设计存栏3000只以上;鸽子、鹌鹑参照蛋鸡规模标准。

7.不支持2023、2024连续两年实施过同类项目已享受过财政补助或同类项目未完工验收的企业申报,已立项未验收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单个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贴。申报主体近三年无信用不良记录,2024年以来因动物防疫、屠宰检疫、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原因受到查处的企业不得申报。近两年内实施的财政项目在纪委、审计各级主管部门检查中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

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申报条件第1-7条要求(新建场必须符合第1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畜禽养殖密集区的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和粪污清运服务组织必须符合申报条件第1条、第3条、第7条要求。

四、申报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1);

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3.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

4.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报告》复印件(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粪污清运粪污组织无需提供);

7.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平台”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粪污清运粪污组织无需提供);

8.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资料复印件;

9.环评审批(备案)资料复印件;

10.通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认定证明材料(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粪污清运粪污组织无需提供);

11.项目实施平面图,标注建设内容、建设数量(购买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清运车辆无需提供)。

五、补助标准

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0万元,实行先建后补,待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统一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省级以上财政资金补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六、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

七、评选办法

优先扶持已列入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政策储备项目。全县扶持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如申报对象小于等于2个的,通过项目论证的方式确定扶持对象,如申报对象超过2个,按竞争性立项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扶持对象。

附件2

项目申报推荐书

(参考格式)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苏财农〔2025〕36号、苏农计〔2025〕18号文件精神,我辖区内的XXXX(单位名称)所申报的拟投资XXX万元(其中申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补助XXX万元)的XXXXXXXXX项目,经审核,符合申报要求,请予立项。

当地农业(农经)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当地政府(管委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参考格式)

项目申报主体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或执行额

万元

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主体承诺:                                                        

   1.本单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据实提供。

   3.本项目申报的实施内容,未享受过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4.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5.申报项目在用地、环保等方面手续健全,符合规定。

   6.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项目主体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4

2025年省以上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专项名称: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工作任务名称: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更新项目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附GPS定位示意图)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资金来源

合计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其他资金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年,时间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绩效目标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指标名称)

指标值

1

产业指标

数量指标

2

质量指标

3

时效指标

4

成本指标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6

经济效益指标

7

生态效益指标

8

持续影响指标

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