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70/2023-00174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东农〔2023〕167号
成文日期: 2023-10-23 发布日期: 2023-10-2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0-23 15: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和社会事业局:

为认真贯彻7月20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摸清底数,分类推进,因地制宜把撂荒地种好用好”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开展耕地撂荒情况摸排和分类科学整治复耕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3〕100号)和《关于开展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23〕24号)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我县撂荒耕地复垦复种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撂荒耕地是指具备种植条件,但受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等方面因素影响,连续闲置、荒芜超过一年未用于种植农作物的耕地。本次调查摸底坚持“全面组织、分级负责、逐地核实、有序推进”原则,依托“农事直通”移动端软件技术支持,以农业农村部下发的2022年自然资源部门国土变更调查“未耕种耕地”图斑为基础,我县共涉及3116个图斑8865.69亩,逐个图斑开展实地核查,分析撂荒原因,全面调查摸清撂荒耕地底数,推动撂荒耕地尽快恢复用于农业生产。

二、任务分工

(一)县级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全县组织动员、督促指导、进度调度、联络协调、核查检查等工作,审核汇总全县撂荒耕地台账,总结评估全县撂荒耕地摸底情况。负责制定全县撂荒耕地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开展培训指导,指导镇(区、街道)开展撂荒耕地实地核查工作;指导镇(区、街道)进行复耕复种,对镇(区、街道)提交的不存在撂荒情况的图斑,以及存在撂荒情况已复耕复种或者不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图斑,组织审批销号。

(二)属地政府:各镇(区、街道)负责制定本辖区撂荒耕地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开展培训指导,指导各村开展撂荒耕地实地核查工作,逐图斑审核确认;根据撂荒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复耕复种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工作措施。组织各村进行复耕复种,对各村提交的不存在撂荒情况的图斑,以及存在撂荒情况已复耕复种或者不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图斑,组织审批销号。

三、实施方式

(一)实地核查申报。村级网格员依托“农事直通”移动端软件,对逐级下发的疑似撂荒耕地问题图斑,逐一实地核实地块的类型、面积、位置等信息,在线填报核实情况并拍摄上传带有经纬度的照片,对存在撂荒情况且未复耕复种的图斑要从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等方面对撂荒原因进行分析。根据核查情况,做好分析分类、处置申报:(1)对不存在撂荒情况的图斑,需要填报用地类型,申请疑似问题图斑销号;(2)对存在撂荒情况且已复耕复种的图斑,需填报复耕复种状态、面积、作物类型等,申请疑似问题图斑销号;(3)对存在撂荒情况已复耕未复种的图斑,需填报拟种植作物类型;(4)对存在撂荒情况且未复耕复种的图斑,需填报具体撂荒原因;(5)对存在撂荒情况且无法复耕复种的,需填报具体撂荒原因、无法复耕复种原因,申请疑似问题图斑销号。

(二)审核确认结果。村级管理员对村级网格员填报的撂荒耕地核实结果进行初审,乡镇管理员对村级管理员提交的撂荒耕地核查结果进行复审,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审核确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核查结果进行审核后提交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认。

(三)开展复耕复种。对核实确认为撂荒耕地且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图斑,根据撂荒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复耕复种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工作措施。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先行复耕复种集中连片5亩以上的撂荒耕地。对于不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未耕种耕地”,分类详细说明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建议。

(四)核实销号图斑。对于前述(1)(2)(5)三类图斑,可在核实确认后即时销号;对于前述(3)(4)两类图斑,要在复耕复种后进行销号。销号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村级网格员利用“农事直通”软件在线上报实地核实情况,乡镇管理员审核确认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销号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批复。

(五)总结上报调查摸底成果。各镇(区、街道)应于11月5日前完成实地核查和工作数据分类归集,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摸底情况上报我局。具体包括撂荒耕地摸底情况报告、撂荒耕地调查摸底情况调度表以及撂荒耕地整治情况调度表(见附件1-3)。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撂荒耕地调查摸底作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粮油面积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牵头负责部门单位,将核实任务落实到村,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作战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乡村网络员、村组干部等作用,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对核查过程发现的重大问题、复杂情况,要及时会商研究,必要时要向本级政府请示汇报。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镇(区、街道)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动员部署,强化指导服务,加快工作推进落实。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从快从细,从严从实,确保撂荒耕地调查核实工作高质量完成。逐级建立完善台账,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以备随时检查。

(三)加强工作统筹。各镇(区、街道)要统筹用好各项惠农补贴政策,鼓励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化经营和特色产业发展。要加强改善能复种撂荒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创造适合农作物生产的耕作条件。积极探索预防耕地撂荒的体制机制,发挥村集体经济主体作用,规范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解决因劳动力不足而导致耕地撂荒问题。

(四)加强数据管理。调查摸底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数据资料安全,公开数据要注意脱敏处理,联网数据要做好加密防护。如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需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数据资料安全合理使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介,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提高地方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营造珍惜土地、用好耕地、种好粮食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舆情跟踪监测,分析研判舆情走势,加强正向引导,防止不实、恶意炒作的现象发生。

联系人:王欢、吴陶玲,电话:0513-84162216,邮箱:rdxdny@126.com。

附件:1. 撂荒耕地摸底情况报告(参考提纲)

    2. 撂荒耕地摸底情况调度表

    3. 撂荒耕地整治情况调度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