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如东县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农产品加工提升政策、开放型农业政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2-09 09: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5〕21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三批省级相关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东农〔2025〕82号、东财农〔2025〕27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四批省级相关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东农〔2025〕97号、东财农〔2025〕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25年如东县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农产品加工提升政策、开放型农业政策)项目申报指南》。各镇(区、街道)要在前期储备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主体自愿申报、镇区择优推荐原则,明确专人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5年12月15日前提交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逾期视同放弃申报。现予以印发,请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黄新泉,联系电话:81962156。

附件:1.2025年如东县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农产品加工提升政策、开放型农业政策)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推荐书

    3.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

2025年如东县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农产品加工提升政策、开放型农业政策)

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5〕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提升我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以及农产品贸易高质量发展等发展水平,加快我县主导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现制定如东县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农产品加工提升政策、开放型农业政策)项目申报指南:

一、农产品加工提升政策

(一)支持对象

列入2025年省以上转移支付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储备库内的县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二)支持内容

支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引领型、带动型农业龙头企业在精耕深耕细分领域,突出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的健康食品、功能食品、冻干食品、未来食品、功能物提取等领域,发展高附加值、深层次、全方位利用的精深加工,避免低端、低效、重复投资。具体支持农产品加工设备购置升级和“智改数转网联”、开展加工技术和加工产品创新(用于研发创新设备购置升级)等。

(三)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总投资30%,且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60万元。

(四)相关要求

1.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鼓励各地围绕“4+13+N”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体系,针对稻米、肉鸡等13个省重点产业链和重点建设的市域、县域产业链,遴选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提升农产品加工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各类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2.省级财政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厂房车间等各类基建支出,不得用于第三方项目咨询服务费用,不得用于项目批复验收、检查、绩效管理、人员工资等及其他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一次性物料支出、不得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财政资金重复支持。项目申报主体应与省内农户建立订单农业、服务或技术带动、保底收购、二次返利等紧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原则上向在省内建立原料生产基地的主体倾斜。

(五)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期限自2025年1月至2026年3月。

二、开放型农业政策

(一)支持对象

列入2025年省以上转移支付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储备库内的项目主体,主要包括:经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认定的国家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我县重点培育的农产品出口企业。

(二)支持内容

主要支持出口基地(区) 生产与加工配套设施建设;农产品境外促销与推介、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境外品牌注册、境外展示窗口建设和农业服务进出口贸易平台建设;出口农产品技术标准体系、质量追溯体系、目标市场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引进和试验示范等。

(三)补助标准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且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60万元。

(四)相关要求

1.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省级财政资金重复支持。

2.项目建设涉及建设用地或设施农业用地等用地需求的,在申报项目时,应同时提供用地保障相关材料。

(五)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期限自2025年1月至2026年3月。

三、申报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推荐书;

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项目实施方案;

4.涉及用地项目除提供相关国土手续外,还需提供项目实施平面图(在项目单位平面图的基础上进行标注,并加盖公章),实施内容进行GPS定位。

附件2

项目申报推荐书

(参考格式)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精神,我辖区内的XXXX(单位名称)所申报的拟投资XXX万元(其中申报省级财政专项补助XXX万元)的XXXXXXXXX项目,经审核,符合申报要求,请予立项。

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当地政府(管委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参考格式)

项目申报主体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或执行额

万元

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主体承诺:

1.本单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据实提供。

3.本项目申报的实施内容,未享受过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4.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5.申报项目在用地、环保等方面手续健全,符合规定。

6.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项目主体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4

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格式)

专项名称: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工作任务名称: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农产品加工提升、开放型农业)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承担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基础设施项目需GPS四点定位)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 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资金 来 源

合计

中央财政

补助资金

省级财

政补助

资金

市县财

政补助

资金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个月,时间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绩效目标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指标名称)

指标值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

质量指标

3

时效指标

4

成本指标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6

经济效益指标

7

生态效益指标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二)项目联系人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三)管理责任人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