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19-00121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城〔2019〕176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0-18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各镇(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各派出所交通管理中队: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规范变形拖拉机道路通行秩序,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苏农机[2019]14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
我县变型拖拉机保有量大、安全性能差、交通事故频发、已构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绝大部分是由四轮运输车改装而来,采用多缸柴油发动机,动力大、速度快、装载多、车辆技术性能低、道路违法载人、逾期未检和已到报废年限未及时报废而上路行驶、无牌无证、变造伪造机动车号牌等违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为切实加强对变型拖拉机这一安全风险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健全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监管、综合治理机制,坚决遏制变型拖拉机重特大交通事故已迫在眉睫。这次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开展常态化整治,严格查处变型拖拉机非法改装拼装、未定期检验、未投保交强险、未按期报废、违法悬挂外省变型拖拉机号牌、假冒套用拖拉机牌证、伪造变型拖拉机牌证、无牌无证以及变型拖拉机超速超载、闯红灯、注销牌证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持续的、有针对性的整治,切实增强变型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守法意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促进货运、货源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夯实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基础。
各镇(区、街道)要建立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变型拖拉机和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通过发放通知的形式,加强源头安全提醒和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变型拖拉机一律下发限行告知书,鼓励变型拖拉机所有人主动淘汰,加快消化存量,消除隐患。严格执行变型拖拉机“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检注销”的管理规定,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变型拖拉机一律注销牌证,对安全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一律不予通过检验,要依据公安、农机共享互通的信息,对未处理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的本省变型拖拉机不予办理转移登记、定期检验,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本县变型拖拉机驾驶人通知其参加教育和考试。
三、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路面检查。
各镇(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各派出所交通管理中队要将变型拖拉机路面动态检查纳入日常监管内容,组织力量在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特别是县际交界及变型拖拉机通行多的路段,依托超限超载检测站、执法服务点等设立固定执法点、充分利用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和我县公安、农机共享互通的拖拉机牌证信息,从严查处变型拖拉机超速超载、违反禁令标志、逾期未检验、未按期报废、牌证注销后仍上道路行驶以及货车假冒套用拖拉机牌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处罚,并严格落实记分管理措施;发现假牌、套牌或没有正当来源等伪造、变型拖拉机牌证的,坚决予以收缴;对强行闯卡或以暴力手段阻碍执法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严格变型拖拉机日常监管。
各镇(区、街道)要切实健全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认真履行“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滚动排查整改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督促货运、货源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出厂(场)大门的检查把关责任,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变型拖拉机和不具有驾驶资格的驾驶人进厂(场)。各镇(区、街道)在工程招投标中明确规定不得使用报废变型拖拉机进行运输作业,对涉及变型拖拉机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深度调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为进一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交警部门与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实行统一联合联勤整治行动,并对本辖区内上道路的各类拖拉机突出重点区域、路段、时段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对整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整治的良好氛围。
各镇(区、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变型拖拉机交通违法的危害,定期通报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进展,曝光交通违法和事故典型案例,增强变型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广泛宣传变型拖拉机限行禁行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风险。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动员广大群众举报变型拖拉机相关违法行为。
各镇(区、街道)于10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和辖区内变型拖拉机保有量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理所)。联系人:陈建建,联系电话:13773786333。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公安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