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70/2023-00084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东农〔2023〕89号
成文日期: 2023-05-20 发布日期: 2023-05-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5-26 15: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驻镇畜牧兽医站: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根据南通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职责分工的通知》和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相关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秦  刚  

副组长: 李  刚、张宏宗、王海燕

成 员:局办公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科技教育科(种业管理科)、安全监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科、农田建设管理科、机关党委、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渔政监督大队、县蚕桑指导站(园艺站)、县土肥站、县作栽站、县植保植检站、县畜牧总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渔业技术推广站主要负责人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刚同志兼任,局安全监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局安全监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县渔政监督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研究协调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重大事项,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综合分析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成员单位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监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议及时启动或终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协调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办公室法规科、执法监督科)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协调工作;协助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咨询和执法监督工作。

(2)计划财务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和农产品质量建设项目资金监管。

(3)乡村产业发展科:督促指导农产品初加工企业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制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挂钩”要求,在农业品牌推选中强化质量安全要求,协调推荐质量优、品牌强的农产品参展农业展会;督促指导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等。

(4)科技教育科(种业管理科):组织开展先进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应用、研究和示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农产品质量方面科技攻关;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农作物种植资源、畜禽遗传资源的质量安全状况,承担种子质量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5)安全监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收集汇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分析提出相应的监管措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事件的举报核查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与县食安办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络与协调;负责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开展“两品一标一基地”产品申请的受理、初审和证后跟踪检查;牵头负责“两品一标一基地”获证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6)种植业管理科:分析掌握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牵头负责种植业产品质量建设,指导种植业产品生产者按照绿色化、标准化生产技术组织生产;承担种植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对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承担因农药质量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7)畜牧兽医科:分析掌握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牵头组织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督促指导畜牧业绿色生产;牵头组织对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协调处理、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牵头组织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应急响应、指导组织扑灭动物疫情。

(8)渔业渔政科:分析掌握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组织开展水生动物病害防控;牵头负责水产品质量建设,指导水产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组织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配合上级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相关工作。

(9)农田建设管理科:牵头组织因耕地质量引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10)机关党委:根据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处理结论,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

(11)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依法查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案件及农业投入品在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全县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及防疫监督;参与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兽用抗生素减量化试点;组织实施全县畜禽屠宰活动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参与各类种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参与因种子质量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参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2)县渔政监督大队:开展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环节执法检查,配合开展上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13)县蚕桑指导站(园艺站):承担全县蔬菜产业体系规划建设,指导全县蔬菜标准园建设,拟制蔬菜绿色高效种植技术规程;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指导组工作;承担蔬菜方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4)土肥站:承担因肥料质量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的质量监测及其检测结果的分析汇总及评估工作。

(15)作栽站:承担全县大宗作物种植栽培技术指导;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6)植保植检站:指导生产者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组织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宣传与培训;组织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产品及其他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因农药使用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17)县畜牧总站承担畜牧业绿色化、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承担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指导和培训。

18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畜产品和畜牧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及其检测结果的分析汇总及评估工作;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

(19)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推广与指导服务,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相关培训。

20)县渔业技术推广站:开展水生动物病害防控;开展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及其检测结果的分析汇总及评估工作;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开展水产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技术的推广应用。

以上各成员单位要依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切实维护农业产业安全,努力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