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70/2023-00058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东农〔2023〕56号
成文日期: 2023-03-31 发布日期: 2023-03-3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4-04 15: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驻镇畜牧兽医站:

现将《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1日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为加强对全县农业农村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助推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东政办发〔2023〕19号),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内容

(一)立足优化营商环境“提效工程”,加强规范监督

1.规范实施和强化运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及时了解掌握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情况,规范实施国家、省、市、县向社会公布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在行政执法决定书中对《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苏农规〔2022〕8号)的适用情况予以明确,采取加强业务培训、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等措施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熟练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执法的能力。

2.推行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南通市农业农村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2022版)>的通知》(通农发〔2022〕144号),通过典型案例指导、规范流程指引、细化标准应用等手段提升清单运用于执法实践的质量和效果。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开展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推动企业合法经营。

3.持续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措施常态化抓好落实。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强总结提炼,进一步优化告知承诺工作流程, 规范事中事后核查, 促进告知承诺制与信用管理深度融合,提升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行政事项办事效率。  

(二)立足行政执法质量“提档工程”,加强制度监督

4.严格依法规范实施行政执法委托。新增行政执法委托严格按照《南通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要求执行。委托执法实施过程中,委托机关切实履行好对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办理受委托事项的指导、监督职责。

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聚焦综合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让每一个案件办理体现公平正义。 

6.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围绕中心工作并结合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要求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7.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对照江苏省地方标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规范》(DB32/T4181-2021),组织开展全类别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

8.深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局牵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对洋口镇综合执法局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高洋口镇赋权事项的履职能力。

(三)立足行政执法能力“提优工程”,加强效能监督

9.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和人员能力建设。严把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严格执行亮证执法,严禁辅助人员和“第三方”直接进行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不少于60学时,其中,业务知识、执法技能培训学时不少于60%,包容审慎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运用和免罚轻罚清单实施培训不少于10学时,学时完成率达到100%,考试合格率达到99%以上。年内,组织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10.加大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使用力度。加大平台应用的推广力度,通过网上录入的行政执法信息,捕捉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及时加以整改与纠正,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精准度和及时性。实行重大处罚决定和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网上备案。积极配合推进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市级自建执法业务系统数据联动互通。

1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局相关部门对行政执法举报投诉事项及时调查处理并答复,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依法依纪应当追究责任的人员,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所属条线执法领域发生社会面有不良影响执法事件的,应当向县司法局即时报送初步调查报告,3日内报送完整调查报告;涉行政执法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追究责任的,应于被采取措施之日起7日内报告。

二、相关要求

(一)局相关行政执法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二)行政执法监督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抽查案卷、随同执法等方式进行。

(三)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应制定本单位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将对洋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围绕赋权事项的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上述两个计划请于4月6日前报局办公室(执法监督科)。

(四)各行政执法单位分别于6月5日前、12月5日前将本计划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落实情况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后分别于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报县司法局。

联系人:陈 玮,联系电话:81996182。

附件:1.如东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任务清单

    2.如东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3.如东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


附件1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任务

工作序时要求及责任部门

1

优化营商环境“提效工程”

规范实施和强化运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

常态化落实:及时了解掌握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情况,规范实施国家、省、市、县向社会公布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及时指导、监督下属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裁量权基准。(局办公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在行政执法决定书中对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情况予以明确,采取加强业务培训、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探索行政裁量智能化等措施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熟练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执法的能力。(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案卷评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单位裁量权规范适用情况进行抽查。(局办公室)

2

实施《关于印发<南通市农业农村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2022版)>的通知》(通农发〔2022〕144号)

常态化落实:及时了解掌握实施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及时指导、监督下属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严格落实。(局办公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通过典型案例指导、规范流程指引、细化标准应用等手段提升清单运用于执法实践的质量和效果,每月5号前向局办公室报送本单位上月清单实施情况。(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开展专项监督,对清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每月5号前向市执法监督处报送上月清单实施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向县司法局报送上季度清单实施情况。(局办公室)

3

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开展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推动企业合法经营

1.2月底前:印发《关于推行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2.4月底前:制定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行政指导和服务工作机制,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推动企业合规管理、合法经营。

3.8月底前:总结提炼有关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建议,报送局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司法局。(局办公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4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强总结提炼,进一步优化告知承诺工作流程, 规范事中事后核查, 促进告知承诺制与信用管理深度融合,提升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行政事项办事效率。每半年向局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推进情况,由局汇总后上报县司法局,包括制度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优化、办件数据统计等。(局办公室、驻政务中心窗口、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5

行政执法质量“提档工程”

严格依法规范实施行政执法委托

常态化落实:新增行政执法委托严格按照《南通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要求执行。委托执法实施过程中,委托机关切实履行好对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办理受委托事项的指导、监督职责。(局办公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6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10月底前:组织开展条线所属执法领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活动,重点督查执法基础薄弱、执法矛盾较多以及与社会公众密切联系的领域和区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情况通报抄送县司法局。(局办公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2.常态化落实: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依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做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运用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过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局办公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7

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11月底前:各行政执法单位围绕中心工作并结合省市行政执法部门的要求部署开展所属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情况通报局办公室并抄送县司法局。局办公室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进行监督。(局办公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8

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


常态化落实:


1.根据本执法条线统一适用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行政执法案卷,规范以“不见面”形式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电子执法文书和案卷。(驻政务中心窗口、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2.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照江苏省地方标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规范》(DB32/T4181-2021),年内至少组织开展2次条线内所属执法领域全类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被评查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归纳总结,通报整改,评查通报抄送县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比例按条线年度案卷数200件以内100%,超过200件30%且不少于200件,超过1000件不少于300件执行。(局办公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9

深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常态化落实: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及时对洋口镇执法工作运行流程和工作规范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积极组织执法人员与洋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在日常工作中,凡涉及洋口镇区域内的投诉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等材料,均联系洋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通过联合检查、业务指导的方式不断提高洋口镇农业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10

行政执法能力“提优工程”

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队伍建设

常态化落实:

1.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禁辅助人员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执法。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核发和管理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全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加县司法局开展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2.坚持业务导向,全面覆盖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初次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集中学习不少于40学时,岗位实训不少于120学时。每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每年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不少于60学时,其中,业务知识、执法技能学时不少于60%,学时完成率达到100%,考试合格率达到99%以上。

3.进一步加强包容审慎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运用和免罚轻罚清单实施培训,确保过罚相当、尺度统一,年度相关培训不少于10学时。(局办公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11

加大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力度

常态化落实:

1.加大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力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四类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人员管理网上进行。

2.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决定作出后15日内通过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成线上备案。

3.积极配合推进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市级自建执法业务系统数据联动互通。(局办公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12

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职责

常态化落实:

1.切实履行好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明确、人员到位、职责明晰、制度完善。 

3.针对条线所属领域各类行政执法问题,各行政执法单位至少每季度制发一期执法情况简报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每季度制发一期执法监督情况通报并抄送县司法局。(局办公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13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所属条线执法领域发生社会面有不良影响执法事件的,应当向县司法局即时报送初步调查报告,3日内报送完整调查报告;涉行政执法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追究责任的,应于被采取措施之日起7日内报告。(局办公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14

其他

制定年度计划

制定本单位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连同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年度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培训计划于3月24日前报送县司法局。(局办公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15

报送工作总结

各行政执法单位每半年报送一次上述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分别于6月5日前、12月5日前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后分别于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报送县司法局。(局办公室、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渔政监督大队)


附件2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行政执法

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切实履行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职责,确保2023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助推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任务

(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 

1.加大农资、农机、畜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

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生猪屠宰企业、畜禽经营场所、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场所、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农业机械销售维修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规定经营农药、种子、肥料、畜禽、兽药、饲料、农机等行为,检查对象392个,检查时长106天。

2.强化农资农畜产品质量抽检

根据往年上级下达任务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以及本县实际,全年抽检各类农资与农畜产品325个样品,其中种子100个,农药45个,肥料20个,农产品100个,畜产品60个。

3.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案办理成效位市第一方阵

紧扣上级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查办任务和质量要求,在加强检查的同时,积极寻找案源,仔细分析案情,做到数量有突破,质量有提升,全市第一方阵中有位置。

4.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结对)品牌建设

根据局今年安排的涉及农资点、农机手、兽药等方面学法用法示范户260户新任务,组织各镇(街道)推荐示范户,建立示范户结对库,4月起安排执法人员上门结对、交流沟通,完成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谋划全年培训、服务特色,唱响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品牌。

5.推进农机送考下乡、送检下乡便民服务

积极开展送考下乡、送检下乡服务活动,以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扎实做好农机安全检查工作,并通过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全力创建“平安农机。

6.做好农业农村部农业执法示范窗口申报工作

组织专门力量,根据部省申报要求,对照申报条件加强硬软件投入建设,整理收集完善申报“资料”,力争一次申报成功。

(二)渔业行政执法方面

1.常态化开展渔船进出港执法检查和渔水域定期安全巡查。以“船员持证、甲板装载、进出港报告”为重点,加大渔港渔船执法检查力度,全县每半个月执法检查平均不少于41艘次(海洋伏休期间除外),督促辖区渔船服务组织抓好渔船“三率”(进出港报告、在海北斗开机、动态编组作业),对被通报渔船及时核实,该立案调查处罚的坚决处罚闭环后方可出海作业。

2.开展海洋渔业执法检查行动,建立长效执法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渔业生产安全。检查重点:

(1)是否存在渔船证书失效,职务船员配备不齐或持证等级偏低、普通船员未持证或“人证不符”、未足额办理雇主责任保险等问题。

(2)是否存在渔船审批手续和业务流程不规范,未经审批、检验擅自建造、改造涉渔船舶、非法改装自动舵、电线电路私拉乱接等问题;擅自改变作业类型,违规买卖、出租、出借渔业捕捞许可证等现象。

(3)是否存在渔船进出港不报告或报告不规范、未按编组生产、北斗“不在线”“三率”通报未整改等问题;是否存在救生、消防、通信、导航等配备不齐,超员、超载,帆张网作业渔船配载不规范、厨房液化气瓶存放不规范,渔港常态化检查不到位等问题。

3.加强对10人及以上重点渔船监管,对借名登记渔船、违规租赁渔船、涉渔“三无”船舶及时清理整治。

4.深化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指导镇区做好船东、船长、船员的全覆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安全管理能力、安全作业行为

5.严格执行海洋伏季制度,同时加强休渔期间渔港渔船防火、防盗、防台风、防汛等“四防”安全宣传与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两法衔接”机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亮证执法,严禁辅助人员直接进行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全员在线培训,组织局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三)强化监督指导。局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找出案卷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从而提高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执法质量。推进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应用,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精准度和及时性。

附件3

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

培训计划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执法队伍整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理论水平,适应农业行政执法新形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规范文明执法的总体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增强我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 

二、培训目的

营造“学本领、练技能、当标兵”的浓厚氛围,引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学深、悟透、掌握、用好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全方面锤炼执法技能,多角度规范执法行为,宽领域拓展办案水准,培养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一专多能”型执法尖兵和办案能手,努力建成廉洁、公正、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培训人员

局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含洋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涉及赋权事项执法人员)。

四、培训内容

1.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国家基础性法律。

(2)《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

(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及规章。

2.执法业务相关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包容审慎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运用和免罚轻罚清单、执法文书制作等。

五、培训形式

(一)集中学法

采取线上自学与线下辅导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主要组织参加南通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如东干部在线学习等相关培训。线下由各执法单位牵头各阶段的学习培训,按需施教,重点培训法治思维、公共法律、专业法律法规和农业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以案释法

各执法单位可选择已结案的案情典型、案情复杂、办结规范或办结有瑕疵等相关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由承办人员详细阐释基本案情、调查处理、适用法律、证据固定、自由裁量、执法程序等,重点介绍如何规范办理案件、案件的关键点、适用法律条款解释等,共同提高对法律条款(规定)的解释能力和执法能力。

(三)座谈交流

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工作经验、执法案例以及队伍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讨论,加强沟通、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理论考试

根据学习培训进程,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参加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时检验法律法规学习和以案释法的效果。

六、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加强日常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是行政执法队伍内强素质的有力手段,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升执法效能、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充分发动,提高执法人员对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参加学习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

2.抓好落实,确保效果。各单位要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学习质量,要做好学习记录,切实把学习抓到实处,确保学习培训达到预期目标。局办公室(执法监督科)将对各单位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3.严肃纪律,合理安排。坚持业务导向,全面覆盖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不少于60学时,其中,业务知识、执法技能学时不少于60%,包容审慎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运用和免罚轻罚清单培训不少于10学时,学时完成率达到100%,考试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初次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集中学习不少于40学时,岗位实训不少于12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