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35070/2025-00134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5〕83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9-08 | 发布日期: | 2025-09-08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 | ||||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73号、苏农计〔2025〕30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七批)》(苏财农〔2025〕68号、苏农计〔2025〕27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 2025中央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及时做好方案制定和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根据中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下达的资金额度和绩效目标,及时制定项目具体实施计划,抓紧做好资金分配、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并按规定通过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报送各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二、各相关科室(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苏农计〔2025〕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全链条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对预算执行过程中进度较慢的项目、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改进措施,杜绝资金滞留情况发生。
三、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 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机制。项目年度完结后,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按时完成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报省农业农村厅归口处室。省级将适时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验,绩效评价情况将与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挂钩。
四、各相关科室(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本地惠农政策清单和项目申报指南,细化各项政策具体支持对象、补助标准、申报要求等内容,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
附件:1.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分配表
2.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财政局
202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