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35070/2021-00097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1〕85号 | ||
| 成文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机〔2021〕5号)和省、市、县安委会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9日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通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县专治办印发的《如东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要求,推动全县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一年小灶”基础上向纵深发展,同时结合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继续抓整改不放松、不达目的不放松”总要求,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监管、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教育培训为抓手,紧紧围绕省、市、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各项目标任务,促使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粮食烘干中心、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点、上道路及滩涂运输拖拉机等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盲区漏点保持全县农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有效遏制一般农机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农机事故。
三、主要任务
对照国家、省、市、县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共有以下项主要任务。
(一)开展学习教育和宣传贯彻活动。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双安全生产月”等各类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分批组织全县农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
工作措施:
1.集中观看学习电视专题片。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宣讲活动。
2.加强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抓好农机安全生产专题片、农机安全生产手册等在农机安全生产会议、培训等现场的播放、发放,扎实抓好专题学习教育宣传。
3.开展系列宣教活动。结合“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安全主题宣讲、宣传咨询、应急演练等活动,推动宣传活动“五进”,即进企业、进乡镇、进田间、进农户、进社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机安全生产浓烈氛围。积极参加农机安全技能大比武等活动,展示如东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农机队伍形象。
4.深化“平安农机”建设。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夯实农机安全基层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5.加强农机安全教育轮训。组织农机系统安全监管执法骨干人员、基层组织负责人等参加各级农机安全管理学习培训活动,按照职能分工,分条块组织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推进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全覆盖。主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题教育、法律法规、管理业务、技能知识等教育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对照上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清单,推动细化本县农机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厘清监管职责边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约谈等制度,强化隐患问题督办整改工作。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点事项告知承诺,落实清单张贴到农户,强化主体责任清单履行。加强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工作措施:
1.细化农机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边界。
2.执行农机安全生产约谈等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督办、约谈制度并抓好落实。加强事故(险情)全县通报和提醒督办,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3.推动农机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坚持正向激励和反面惩戒相结合,推动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安全生产守信的企业,在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农机互助保险等方面按照政策予以倾斜。对发生较大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实施失信行为联合惩戒。
(三)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开展上道路及滩涂运输拖拉机安全动态监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强化整改和风险评估工作。
工作措施:
1.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静(动)态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等5个清单,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整体评估,实行差异化、精准化静(动)态监管。
2.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摸排突发性、区域性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和闭环管理制度。
3.汲取典型事故教训。剖析农机领域典型事故案例,印发事故案例手册,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整改落实,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四)开展农机生产专项治理。根据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省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运输用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公通〔2020〕365号)及《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县运输用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通知》(东农传〔2021〕5号)的要求,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运输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常态化整治行动。同时突出重点敏感时段、重点对象和重点区域,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对粮食烘干中心、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点、上道路及滩涂运输拖拉机等事故防范,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穿全程。重点对上道路不适行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地区和粮食烘干场所开展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违反操作作业及上道路载人行为。
工作措施:
1.推进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巩固农机“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将农机“打非治违”与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农机合作社、粮食烘干企业、家庭农场及农机维修企业等关键节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相结合,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机制。
2.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各镇区要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进一步构建农机安全保障体系,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加强对购机补贴机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具的纳管,力争“三率”水平达到100%。有效巩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3.全时段开展农机执法检查活动。深入开展滩涂运输拖拉机、上道路拖拉机以及农机合作社、粮食烘干企业、家庭农场的相关作业机械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三夏”、“三秋”及重要节假日、雨雪雾台风等恶劣天气特殊时段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方法、新办法来依法管理全县农业机械,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率。
(五)加强滩涂运输拖拉机安全监管。开展滩涂运输拖拉机专项整治,推进拖拉机“小换大、旧换新”,鼓励购置经过下海适应性改造的新机型和挂车,着力推进紫菜采摘、文蛤采捕等“机械换人”,提升本质安全。强化滩涂运输拖拉机安全源头管理、属地和作业所在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驾驶员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和管理,严禁无牌无证、证照不符、通讯和安全设施不齐备的滩涂运输拖拉机入滩作业,严禁违法驾驶滩涂运输拖拉机,严禁滩涂运输拖拉机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严格执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的拖拉机及驾驶员,纳入“黑名单”管理。
工作措施:
1.提升农机本质安全度。加快下海适应性改造新机型和挂车试验进度,争取扶持政策,推进滩涂运输拖拉机“小换大、旧换新”,淘汰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机型和挂车,强化检验检测、发证管理,着力推进紫菜采摘、文蛤采捕等“机械换人”,不断提升本质安全。
2.强化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滩涂运输拖拉机注册地、作业所在地属地政府源头管理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健全基础管理数据,逐步实现分级管理、数据共享。强化滩涂运输拖拉机作业所在养殖企业管理责任,夯实车主主体责任、驾驶员直接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强化驾驶员责任法治意识。加强驾驶员安全法制教育,每年组织驾驶员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各沿海镇(区、街道)和滩涂养殖企业在作业前、中、后期等关键节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法律法规、进行事故警示案例,督促遵守渔业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做到持证上岗、安全驾驶、规范行车。
4.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滩涂运输拖拉机安全行业监管责任,不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滩涂运输拖拉机无牌无证、证照不齐、通讯和安全设施配备不全、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的拖拉机及驾驶员,纳入“黑名单”管理。
(六)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能效,根据南通市网格办、农业农村局《关于将农机安全监管融入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南通市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和《如东县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网格级别工作职责。
工作措施:
实施网格化监管,建立以镇、村为主体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各级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构建覆盖全县、责任到人、职能到位、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打通农机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主体在县、落实到村、延伸到格”的农机监管的新格局,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
四、时间安排
从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攻坚(2021年4月至8月)。各镇(区、街道)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切合实际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要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二)持续整治(2021年9月至12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针对集中攻坚阶段的成果,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机制、强化运行;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不松劲、不手软,保质保量完成;对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12月)。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彻底全面解决问题隐患,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强化建章立制,建立具有特色、扎实有效、覆盖全面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形成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综合治理体系。
各镇(区、街道)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每年6月15日前形成半年度报告,每年12月15日前形成年度报告,2022年形成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行业发展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定期研究整治行动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领导,制订工作方案。要配齐乡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织密织牢镇村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筑牢农机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思想认识。各镇(区、街道)要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握“一年小灶”与“三年大灶”关系,确保今年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要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夯实工作基础,严明纪律作风,密切协调配合,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全面投入各项工作之中。
(三)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不断强化属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责任,对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工作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地方或单位,采取警示、通报、约谈等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人员倒查追究责任。
(四)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以及微信、微博等媒体作用,加强专项活动和典型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公开通报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震慑作用。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