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21-00090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1〕76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如东条斑紫菜”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任务分工的通知 |
局安全监管科、渔业渔政科、渔业技术推广站,各相关单位:
为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品牌战略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专家指导组意见及市局领导要求,现就我局推进“如东条斑紫菜”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相关工作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由秦刚局长任组长,周建斌、石海兵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安全监管科、渔业渔政科、渔业技术推广站、如东县紫菜协会、南通海达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江苏省绿色食品协会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职责及任务分工
1.局安全监管科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工作总牵头协调,积极与省、市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对接,根据申报工作进展,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的沟通,并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起草、报批。
2.局渔业渔政科负责协调如东条斑紫菜养殖加工全过程图文影像资料、行业发展统计数据、人文历史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并联系6家养殖加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联合申报主体使用。
3.局渔业技术推广总站负责申报材料养殖技术方案的指导与把关,并协助实施单位积极与上级科研机构沟通协调,就如东条斑紫菜产品品质特征的特异性方面开展初步研究。
4.如东县紫菜协会作为此次申报工作的主体,负责申报材料的签字盖章,并提供协会运行基本情况、紫菜产业发展基础数据。
5.南通海达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实际申报单位,配合相关业务科室站所提供相关材料,与科研院所沟通,就产品特异性方面开展研究,根据申报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为产品品鉴和现场答辩准备原材料(保鲜冷藏储存)及加工产品。
6.江苏省绿色食品协会作为第三方机构为申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与业务科室和申报主体(实际申报单位)做好对接。根据农业部地标农产品申报要求,收集整理全套申报材料,并协助做好产品品鉴和现场答辩的相关工作,同实际申报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收取技术咨询费用。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如东条斑紫菜”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意义。农产品地理标志除了能够代表同类农产品外还能够代表一个地区最具地域特色的产品,是一个地区象征性的“金字招牌”,对促进产业发展,提升地区知名度,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依据分工,快速推进。为确保申报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围绕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组织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材料,制定养殖技术规程,对照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地标产品申报的最新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实施单位要与相关科研机构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就产品品质特异方面评价寻求技术支撑,并聘请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品质鉴定,要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的产品用于现场品鉴和答辩。
(三)加强沟通,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围绕4月底前完成申报材料初稿报送省级绿色食品主管部门的要求;要及时与省、市业务部门沟通,结合上报申报材料初稿和专家指导意见,及时补充、修改、完善材料;要与第三方技术机构加强协作,就材料整理过程中涉及养殖技术方面的内容进行论证,提出修改建议。
附件:如东条斑紫菜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工作任务分工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8日
附件
如东条斑紫菜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牵头单位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备注 |
一 |
安监科 |
1.拟制工作方案。 |
4月8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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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与省市业务部门、第三方机构做好沟通协调。 |
申报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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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申报过程中所有请示、批复、公示等文件材料的办理。 |
4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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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去县档案馆查找相关县志材料。 |
4月8日前 |
已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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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收集整理的相关基础性材料提供给第三方机构,并由第三方机构制作申报材料。 |
4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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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联合申报单位在国家追溯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
4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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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配合申报单位及渔技推广站与科研机构做好沟通协调。 |
4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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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牵头协调产品检测工作,提供地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供申报单位选择,并协助做好产品抽样。 |
4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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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协调申报单位做好产品现场品鉴工作。 |
根据上级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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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根据安排,协调申报单位及第三方机构做好产品申报现场答辩工作。 |
根据上级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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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渔业渔政科 |
1.负责协调如东条斑紫菜养殖加工全过程图文影像资料 |
4月12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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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行业发展统计数据、人文历史佐证材料(县志、历年获奖或获得荣誉等)的收集整理 |
4月12日前 |
县志材料已收集部分,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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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联系6家养殖加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联合申报主体使用。 |
4月12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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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渔技推广站 |
1.负责第三方制作申报材料养殖技术环节的把关 |
4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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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申报单位与科研机构对接,就产品特异性方面进行研究。 |
4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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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紫菜协会 |
1.负责提供协会基本情况介绍 |
4月12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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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申报材料的盖章 |
按申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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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对申报材料中涉及产业发展数据的核实把关 |
按申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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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海达公司 |
1.配合提供相关图文影像资料 |
4月12日前 |
已提供部分 |
2.与科研机构合作,就产品品质特异性方面开展交流探讨及基础性分析。 |
4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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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申报要求,开展产品抽样检测。 |
4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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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准备好产品品鉴和现场答辩准备原材料(保鲜冷藏储存),及加工产品。 |
4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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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提供基础性材料,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支付费用。 |
4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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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省绿协 |
1.与申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并提供技术服务。 |
4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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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农业部地标产品申报要求,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基础材料,组织全套申报材料的准备。 |
4月30日前形成初稿,并上报省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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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省级产品现场答辩,并准备相关材料。 |
根据通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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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农业部评审答辩,并准备相关材料。 |
根据通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