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21-00116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1〕106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驻镇畜牧兽医站:
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决定在全县农业系统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汛期农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强化分析研判,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隐患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整治汛期安全隐患。
(一)加强渔业安全隐患排查。结合海洋渔业领域“排风险、严整治、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排查渔港与在港船舶是否存在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配备不全、网具堆放杂乱、渔港内从事明火作业、渔船防火防台防汛措施未落实等问题;排查出海渔船是否存在出海未申报、动态监管设备未按规范配备使用、出海日报告联系不正常、出海未编组结对生产、汛期未按规定落实防风避浪等避险措施等问题;排查滩涂养殖是否存在劳动密集型作业现场监管不到位、从业人员临水作业不穿着救生衣、临时雇用起捕人员培训保险不齐全、滩涂救生设施全覆盖设置不到位等问题;排查渔业养殖是否存在防汛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存在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逾期未检、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等问题;排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是否存在未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超速超员超载、违法违规载客载货、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问题,重点排查滩涂运输拖拉机是否存在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等行为;排查粮食烘干中心、农机合作社(服务组织)、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农机维修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等场所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制度责任未落实、安全警示标牌设置不全、安全防护装置、应急设施设备缺失、有限空间、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三)加强种子生产和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种子生产企业是否存在生产流水线安全管理措施未落实、种子仓库防火、防潮等措施未落实等问题;结合户用沼气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项目,排查户用沼气是否存在沼气维护人员未持证上岗、沼气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不全、进出料口盖板缺损、沼气管道泄漏等问题;排查大型沼气工程企业是否存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未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消防安全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四)加强休闲旅游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安全隐患排查。配合相关部门排查农业龙头企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休闲旅游农业经营主体是否存在涉及水上游乐项目安全措施未落实、未科学制定应急预案、节假日旅游保障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五)加强机关办公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各类实验室是否存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未落实双人监管、不按规程使用和操作仪器设备、未严格按规定处置废液、废气和废物、未按要求保管病料、菌毒种等物品等问题;排查办公室、机关食堂等场所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安全使用办公、电气设备、消防设施失效缺失、局属危险房屋未落实监管措施等问题。
(六)加强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未领取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等问题;排查农药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未建立相应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营业场所、仓储条件不符合经营许可要求、农药与食品等其他商品混存混放以及与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未有效隔离、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等问题。
(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根据上级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农田机耕桥梁风险隐患;排查在建项目是否存在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施工人员未按规定配备使用安全设备设施等问题;排查项目区域内已建成的电灌站、防渗渠道、暗渠井等是否存在安全防护措施未有效落实等问题;排查勘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施工安全勘测设计责任、监理责任等问题。
(八)加强畜牧业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制度的推进,排查畜禽屠宰、饲料兽药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开展风险识别和报告、风险管控措施缺乏针对性等问题;排查畜禽养殖场所是否存在圈舍陈旧、电路老化、消防设备设施缺乏、养殖场内和周边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等问题;排查无害化处理机构是否存在压力容器未定期年检、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瓶装燃气储存不符合安全要求等问题;排查是否存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对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另外,还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危险房屋、从业人员居住“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督促相关主体责任人落实整改整治措施。要加强汛期应急组织网络、应急防汛物资、应急车辆船艇、应急队伍与人员、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等情况的检查,及时加以完善,确保应急处置到位。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应急、公安、海警、海事、水务、旅游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或及时移交处理,促进隐患闭环管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提升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汛期气温高,雷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将会频发,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短信、微信等各类平台开展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防高温中暑、防雷击、防火灾、防有限空间中毒等安全知识宣传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全员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促进广大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知悉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时报告、处置发现的隐患问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自救互救常识,不断提升全民安全风险防范处置能力。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及时发布、传达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影响和损失。
请各镇(区、街道)、局各相关科室和单位于6月9日、6月10日前将汛期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分别报局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牵头科室、局安监科。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