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70/2021-00118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东委农办〔2021〕2号
成文日期: 2021-05-28 发布日期: 2021-05-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如东县实施三千户规模农业主体入网监管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如东县实施三千户规模农业主体入网监管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6-08 17: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党委、政府,各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十万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苏委农发〔2021〕4号)、中共南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实施万户规模农业主体入网监管行动方案>的通知》(通委农办〔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东县实施三千户规模农业主体入网监管行动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如东县实施三千户规模农业主体入网监管行动方案

中共如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如东县三千户规模农业主体入网监管行动方案

按照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十万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苏委农发〔2021〕4号)、中共南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实施万户规模农业主体入网监管行动方案>的通知》(通委农办〔202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压实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者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高质量推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评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大力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积极主动地实行追溯管理,以整体提高我县农产品追溯覆盖面,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行动目标

以实施“三千户规模农业主体监管行动”为抓手,依托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深入推进生产档案电子化、生产管理信息化,全面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快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追溯“一张网”管理,全面提升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1年底,全县纳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监管主体3000家以上,实现入网主体日常巡查全覆盖、产品质量追溯全覆盖、生产经营档案化电子化管理全覆盖。

三、入网范围

全县登记在册正常运行的农(畜、水)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和规模种植养殖户。其他农产品生产者、收储运主体(农民经纪人)等原则上也要纳入平台管理。

四、重点任务

(一)摸清底数。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分条线,对全县农(畜、水)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农场、规模种养殖户及收储运主体(农民经纪人)开展基本信息核查登记。

(二)推动入网。全县所有达到监管标准且实际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分包独立运行的,应以独立运行主体入网;质量安全责任独立承担的,应以责任承担主体入网。近三年来,全县所有符合入网监管的享受过县级以上财政补助、农业展会、品牌推选、评先评比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全部强制入网。近三年来,各级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主体(范围可以延伸至散户)必须全部强制入网。

(三)加强培训。将入网质量追溯、合格证监管、系统应用等纳入全县高素质农民全年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体系,根据实际设置质量安全追溯方面的课程。县镇村监管人员培训率应达100%,所有入网监管主体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应达到100%。

(四)协同推进。三千户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入网监管行动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质量考核,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推进。认真落实“追溯四挂钩”机制,推动产销对接、带标入市。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管理,全面落实《如东县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合格证出具,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指导合格证查验,促进形成追溯管理倒逼机制,确保出证质量。

(五)正常出证。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正常使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要求,健全完善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电子化生产记录,配齐质量安全内检员、可追溯出证出码设备设施,自行通过追溯平台或微信小程序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追溯码。鼓励镇监管站、村服务点配置合格证打印智能机,便捷服务农业经营主体打印合格证;支持各地官方兽医在出具检疫证的同时,推动养殖主体自觉出具合格证;借助农(畜、水)技术推广人员力量指导生产主体正常开展质量追溯;发挥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作用,使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进行信息化监管,指导出具合格证。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制定全县三千户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方案,印发行动通知,分解下发各镇(区、街道)任务;各镇(区、街道)及时开展入网监管行动专题宣传,要在重要道路、重点农业园区、重点农业村以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宣传,规模农业经营主体知晓率达100%。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份至10月份)。各镇(区、街道)组织主体入网,开展宣传,进行生产主体培训,督促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要求开展入网,使用平台出具合格证或追溯二维码。结合日常监管,强化对主体使用平台的指导,确保主体活跃度全市前列。县三千户农业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各地工作进展。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份至12月份)。各地于11月底之前完成入网任务,12月5日之前上报工作总结,县三千户农业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省、市相关部门要求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全县乡村振兴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级文件和市、县领导要求,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相关部门、相关条线的责任和任务,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分工合作。市级下达的我县农业规模主体入网监管任务为3000户,占全省的3%,任务数量全省最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加强工作协同,形成齐抓共管的推进局面。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落实规模主体入网行动,及时制订方案、下达任务、组织培训、推进入网;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指导落实好相关奖补资金;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支持市场流通领域开展对本地出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查验工作。

(三)加大政策推动。各地要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根据入网任务和入网质量进行相应的奖补。实施质量追溯与财政补助挂钩机制,对所有符合入网条件、获得财政补助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核查,督促未入网的一律入网、正常出证;但凡符合条件且拒绝入网的,一律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黑名单,重点监管、不予扶持;正在申报财政扶持项目且符合条件未入网的,一律终止申报资格;对符合条件未入网且被同意立项申报的,将追究相关业务部门的责任。

(四)从严考核督促。三千户规模农业主体入网监管行动纳入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考核、食品安全考核和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月度通报、季度督查、年终考核”方式推进落实入网数量、质量和工作实效。凡未完成入网规模数量的单位,该项考核指标一律得零分;活跃度未达到全市第一方阵的,得分不得超过该项分值的1/2。

附件:1. 如东县三千户农业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 如东县三千户农业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工作责任分解表

      3. 如东县三千户农业规模主体入网工程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如东县三千户农业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秦 刚 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周建斌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钱引斌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石海兵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长青 县委农办原专职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原副局长

        张宏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季  柳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郁翠梅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

成  员:张新华 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监管科科长

        桑乃富 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姚海峰 县市场监管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王红梅 县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黄新泉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科长

        冯仕根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耿金如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科长

        杨士杰 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科长

        黄锡全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如东县“三千户农业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入网行动办),由周建斌兼任入网行动办主任,张新华任入网行动办副主任,沈安全为工作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附件2

如东县三千户农业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工作责任分解表

县级责任部门

工作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

安全监管科

牵头负责三千户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督促指导符合条件散户、收储运主体入网

计划财务科

督促指导落实财政扶持政策

乡村产业发展科

督促推动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参展农业主体、合作农场入网

种植业管理科

督促推动种植业规模主体入网

畜牧兽医科

督促推动畜禽规模主体入网

渔业渔政科

督促推动渔业规模主体入网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督促指导官方兽医协助畜禽规模主体出具合格证

县财政局

指导落实财政扶持政策

县市场监管局

督促指导市场流通领域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附件3

  附件3  

如东县三千户农业规模主体入网工程任务分解表

                                                     序

镇   区

市级下达任务基础数据

县级安排任务数

种植业

畜牧业

渔业

其他

小计

种植业及其他

畜牧业

渔业

小计

家庭农场

专业合作社

省级畜禽示范场

规模养殖场

渔业规模主体

南美白对虾养殖主体

农业企业

新型合作农场

1

长沙镇

43

3

1

20

2

697

0

0

766

35

17

489

541

2

外农(苴镇街道)

103

4

3

13

4

376

6

1

510

86

13

266

364

3

洋口镇

94

5

10

59

0

63

2

1

234

77

55

44

176

4

掘港街道

117

4

3

1

0

0

9

2

136

99

3

0

102

5

城中街道

46

2

0

0

0

0

0

1

49

37

0

0

37

6

栟茶镇

77

2

5

59

1

65

0

1

210

60

51

46

157

7

丰利镇

117

3

5

79

42

480

2

1

729

92

67

365

525

8

马塘镇

144

6

6

68

1

0

5

1

231

117

59

1

177

9

曹埠镇

86

5

4

49

0

0

0

2

146

70

42

0

112

10

岔河镇

78

6

7

64

1

0

4

5

165

70

57

1

127

11

新店镇

64

4

6

42

0

0

2

1

119

53

38

0

92

12

双甸镇

70

7

3

46

0

0

4

1

131

62

39

0

101

13

河口镇

56

2

7

67

0

0

2

2

136

47

59

0

106

14

袁庄镇

43

13

1

43

0

0

1

8

109

49

35

0

84

15

大豫镇

138

8

7

21

1

278

6

3

462

116

22

195

334

16

经济开发区

0

0

0

0

0

0

8

0

8

6

0

0

6

合     计

1276

74

68

631

52

1959

51

30

4141

1073

559

1408

3040

说明:各镇(区、街道)可根据县级下达的总任务数,对辖区范围内的不同类型入网主体数量进行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