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21-00141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1〕136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7-28 | 发布日期: | 2021-07-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全县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通农发〔2019〕20号)等法规政策,多措并举,强化管理,全县农村集体资金使用不断规范。但也存在集体资金闲置、收益率不高、出借投资手续不规范、投资风险增大等现象,部分镇(区、街道)还存在拖欠村集体拆迁补偿款、土地整治补助款等情况,有的村(涉农居)甚至存在集体投资资金无法收回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全市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通农发〔202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对全县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1.银行定存。账款是否相符,是否建立台账登记,是否按期兑现利息,存款利率是否按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兑现。
2.财政借款。是否按相关规定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利息(资金占用费)约定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无偿占用的情况,利息(资金占用费)结算是否及时。
3.部门欠款。拆迁补偿款、土地整治补助款等是否足额到村,是否存在欠款,镇村之间是否确认。
4.企业借款。要查明借款的历史原因,是否存在到期不还以及长期不结算利息(资金占用费)的违约情况,村是否采取相关措施。
5.村委会、新型合作农场借款(投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利息(资金占用费)和分红是否及时结算兑现,会计核算是否准确。
6.其他。要对在长短期投资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进行分析,是否存在到期未及时收回的款项,是否存在核算不规范的情况。
二、分类处置
1.定期存款。长期闲置的集体资金与开户银行协调,由开户银行提供无风险、利率较高的资金投资服务。
2.财政借款。村集体资金出借给财政的,必须签订规范合同,明确还款时间、利率(资金占用费)标准,及时兑现利息、归还本金,利率(资金占用费)不得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3.部门欠款。拆迁补偿款、土地整治补助款等尚未结清的,要厘清历年明细、履行确认手续,签订还款(借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间、利率(资金占用费)标准,按期兑现利息(资金占用费)和本金,利率(资金占用费)标准不得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4.企业借款。由于历史原因出借给企业(含政府投资公司)的必须采取措施收回。政府投资公司借款暂无法清偿的,必须镇财政担保,并订立还款计划。
5.村委会、新型合作农场借款(投资)。要按程序经批准后,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投资协议),并严格履行。
6.对符合核销条件的呆账,按程序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7.对会计业务核算错误的,要及时调整。
三、实施步骤
从2021年8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村(涉农居)自查自纠和镇级督查结合、县级检查、市级抽查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8月20日前)。各镇(区、街道)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村(涉农居)组织开展自查,摸清村集体所有资金的状态,按要求分类处置,建立健全台账。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填报如东县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形成村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二)镇级检查(9月20日前)。各镇(区、街道)全面检查辖区内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督促做好分类处置,抓好发现问题整改,完善集体资金使用监管制度。并形成镇级专项整治报告,填报如东县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于9月20日前报县。
(三)县级检查(10月15日前)。县对镇(区、街道)专项整治情况组织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到各镇(区、街道)。
(四)市级抽查(10月30日前)市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组织抽查,重点抽查集体资金总量较大,且近年来审计、检查、评账等发现问题较多的村(涉农居),抽查结果通报各地。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要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工作推进和业务指导,镇村共同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二)强化政策执行。重点加强《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通委农〔2019〕20号)文件的学习贯彻,特别是要对照20号文件规定完善本地管理制度。要采取检查、审计、评账、培训、考试等措施,督促基层一线人员学习政策、掌握政策、执行政策。
(三)抓好长效管理。充分发挥南通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系统作用,加强日常线上检查。强化预算源头约束、民主决策监督、审批审核管控,切实规范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对违法和严重违规问题要移交司法部门、纪委监委处理。
联系人:管晓洁84510535
附件:1.如东县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2.如东县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8日
附件1
如东县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镇(街道)村(社区)(盖章) 2021年8月 日
项目 |
A |
B |
C |
D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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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存款 |
金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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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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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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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借款 |
借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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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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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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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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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欠款 |
欠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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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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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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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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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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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 |
借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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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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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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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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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新型合作农场借款 |
借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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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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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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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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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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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数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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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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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附件2
如东县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镇(街道)(盖章) 单位:万元、%
村名 |
集体资金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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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银行存款 |
财政借款 |
部门欠款 |
企业借款 |
村委会、新型合作农场借款 (投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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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 |
年利率 |
数额 |
年利率 |
是否 签订 合同 |
总额 |
拆迁 补偿 |
土地 整治 |
其他 |
数额 |
年利率 |
是否 签订 合同 |
数额 |
年利率 |
是否 签订 合同 |
是否 审批 |
数额 |
年利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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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负责人(签字): 农经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