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厅、市局、县局文件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和杜绝较大以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平稳有序,现就做好2020年农机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县局要求,建立镇、村、农机经营服务单位三级农机安全生产组织体系,重点明确镇级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农机服务组织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要根据《南通市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通委农办〔2019〕10号)精神,加强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2020年底,全县涉农行政村实现农机安全协管员全覆盖。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履行镇村级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应急管理等安全监管职责,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
认真贯彻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南通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南通市六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南通市公安和农业农村两部门《南通市关于对变型拖拉机实施全市道路限行的通告》,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确保6月底前全面清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拖拉机路面动态监管,着力消除外籍变型拖拉机在本地作业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隐患排查,切实保证农机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内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产地烘干点)、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农机维修点等单位于6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农机经营服务单位台账、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台账、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各村要排查到每个农机服务组织,针对每个单位的隐患清单,逐一整改,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用油用气用电用煤的农机装备、场所,要在当地政府组织协调下,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开展联合检查。要加强资料收集,完善整治台账,及时报送材料,提高工作质量。
四、注重源头管理,扎实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
深入基层,方便机手,依法依规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发证、安全技术检验,确保农机驾驶人持证率和参与作业农机年检率较上年有较大提升。同时,要大力宣传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农机政策性保险,增强农民风险意识,提高参保积极性,促进农机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要引导农民自主购买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农机装备,推进我县农机装备转型升级。
五、加强项目和惠民政策管理,确保农机本质安全落实到位
农机购置补贴、秸秆机械化还田、社会化服务、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农机三新工程、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惠民政策的实施,是党和政府鼓励和扶持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抓手。根据东农[2020]71号文的的相关要求,对未上牌的农田作业机械所有人、未按时参加年审年检的机械所有人、未及时参加教育培训取得驾驶资格的农机手、未按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规范要求进行创建的、不服从镇村农机管理员管理的、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暂缓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一律不得享受农机化项目扶持、一律不得享受政策性保险优惠政策、一律不得享受跨区作业优惠政策,一律不得享受报废更新政策、一律不得参与农机项目建设,确保农机本质安全。
六、加强农灌车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村居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职责。辖区内所有农灌车口要建立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对用电、进、出水口、设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定期对车口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建立相关安全台账;农灌车口周边要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配套齐全各类安全装备设施,杜绝事故发生。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要对顺畅农灌公司及各村农灌车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七、考核奖惩
对辖区内全年农机生产安全无事故且全年组织农机手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2次,利用广播等形式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宣传不少于10次,与农机手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率达到100%的村居,农业农村考核得1分。对农机安全生产无培训,无宣传,工作消极怠工的村居,由镇纪委组织对村主要领导及分工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农业农村考核不得分。对辖区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评先评优,镇纪委并将按程序进行问责。
严格落实农机企业的主体责任,对发生农机安全事故的农机企业,除依法按规追究企业及企业主的责任外,五年内不得享受上级农机项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