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各部门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预决算公开水平,切实做好我镇 2023 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以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3 年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23〕1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各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重要意义
预决算公开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增强财政透明度,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省财政厅每年对县、镇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并对相关问题的责 任部门依规问责。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积极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切实做好 2023 年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
(一)公开主体
政府预决算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政府预算、决算的镇财政部门,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的预算部门。
(二)公开内容
1.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
(1)2023 年政府预算报告和 2022 年政府决算报告。 (2)2023 年政府预算报表和 2022 年政府决算报表。 具体要求:
① 镇财政收支预决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以上四本预决算收入表和支出表应单独制作公开,不得合并公开。上述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决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项目公开。没有数据的空表也要公开并予以说明。
② 政府债务预决算公开,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 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债〔2019〕8 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参考表样的通知》(苏财办债〔2019〕2 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3)2023年政府预算报表说明和 2022年政府决算报表说明。
具体要求:
① 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 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债〔2019〕8 号) 等文件相关要求公开。
② 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包括一般性转移支 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如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 的,也应说明。
③ 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 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④ 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在 2023 年政府预算报表说明中,应对 2023 年预算绩效工作安排情况进行说明;在 2022 年政府决算报表说明中,应对 2022 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说明。政府预决算报表及其说明公开的规定内容参照《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苏财办〔2020〕41 号)。
(4)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执行结果(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公开内容)。
(5)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
(6)预算调整情况。按规定做好调整预算公开。
(7)财政管理制度,包括税收政策、非税收入收缴、财政专户、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财政收入制度,本级专项支 出管理、转移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支出制度,会计、 国库、国有资产等其他财政管理制度。
2.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开模板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公开, 除标注事项外不得随意删减表格或内容,没有数据的可以填 零或空白,可结合各部门实际适当细化模板内容。
(1)部门概况。按模板内容进行公开。
(2)部门预决算公开表。 2023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 13 张,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支出表(功 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表、政府采购支出表。
2022 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共 13 张,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 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没有数据的空表也要公开,不得自行删除。各部门应确 保公开表格中的明细项目合计数与“合计”栏填列的数据一致。
(3)部门预决算公开说明。
2023 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共 15 项,包括: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收入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 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事项共 15 项,包括: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收入决算情况、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在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信息时,应包含以下内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 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各部门在进行公开说明时,应确保文字说明中的数据与公开表格中的数据相一致。如表格为空表或表格中数据为 “0”,对应的文字说明中金额也应填“0”。按要求需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作对比说明的,即使发生额为“0”,若有增减变化,也应填写增减变化原因。若无增减变化,则应写明“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相同”。作数据对比时,若分母为零则无需说明增减比例。
(4)名词解释。对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5)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凡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专项资金,都应公开相关资金分配等信息。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公开项目 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等;其他项目也应该及时公开分配结果。
(6)部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相关预算绩效情况,预算绩效情况包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信息和所有项目绩效信息。
(7)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除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 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外,其他公开要求按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财购〔2017〕50 号)规定执行。
(8)资产管理信息公开。各部门对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9)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各部门应公开本部门预决 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各镇(区、街道)也应制定本地区预 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并予公开。
3.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内容。
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部门批复的单位预 算、决算及报表,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具体可参照部门预 决算公开内容和报表格式,并与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相关内容 做好衔接。单位预算、决算应该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 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该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单位在公开预决算时,要对本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重点事项作出说明,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
(三)公开时间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自然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自然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 公开的时间为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 前,同一部门所属同一级次的单位可以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四)公开方式
各部门、各单位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决算公开版 块上传、填写好相关表格、说明内容,保持数据一致并在发 布后,自动统一链接至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及县政府
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实现“双公开”。
(五)涉密信息处理
镇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单位应当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
三、强化预决算公开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镇财政部门和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不断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走深走实。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强学习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镇财政部门需加强部门单位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公开信息质量,确保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镇财政部门在制定 2023 年预决算公开检查方案后,采取自查、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我镇预决算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按要求予以整改到位。在省县级财政监督检查结束后,镇财政适时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抄报镇政府,并纳入镇级机关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预决算公开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对社会反映的评估和舆情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抓好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预决算公开氛围。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与说明工作,对预决算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做好舆论应对工作。
如东县马塘镇财政局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