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决定公告] 如东永恒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墙体材料(水泥砌块砖)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7-12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经审查,我区对关于如东永恒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墙体材料(水泥砌块砖)项目(噪声、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7月12日-2018年7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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