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经比对公安数据显示在公安系统已注销或转出车辆,拟对本局核发的符合注销条件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证予以注销,凡被注销的车辆运输证自行作废。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联系电话:0513-80868766。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名单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