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河口镇政府 发布时间:2019-10-21 16: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巩固全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成果,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市(通农发〔2019〕14号)、县(东农〔2019〕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以健全制度为基础,加强监督为手段,创新机制为抓手,着力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村集体“三资”管

理领域的腐败行为,促进全镇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步骤

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自2019年3月开始,至2019年11月底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4月15日前)

镇通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动员会,组织镇村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省、市、县有关“三资”管理文件精神;通过召开经管员、监委会主任、民主理财组长的专题会议,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微信平台、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内容要求,做到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家喻户晓,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从而达到思想高度统一,工作推进顺畅。

(二)实施阶段(2019年4月15日-10月31日)

1.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

(1)村账村记试点。农经站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做好村级财务镇代理记账、日常监管等工作;积极探索实施“村账村记”模式,做到成熟一个下放一个,近两年已下放村账村记的村有立新桥、十里桥、中天、澪河、太阳庙五个村,在此基础上镇2019年将继续推进村账村记工作,由村提出申请镇审核审批,确保达到全镇三分之二的村实行村账村记。

(2)健全管理制度。各村(社区)要巩固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除承包农户自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全部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以后每年末各村(社区)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清查结果次年1月底前报镇。

(3)突出资金管理。全面实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加强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审计,切实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村级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入账核算,严禁设置“账外账”或“小金库”。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线上线下审批审核流程,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规范村级用工管理。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备用金制度,全面实行非现金结算。加强对镇代管村集体资金的管理,确保村集体资金完整无误。

2.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体系

(1)加强民主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要按照“四议两公开”(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要求,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农村集体“三资”运营、财务状况等要按时公示,并做到公示形式多样化,公示内容明细化。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健全制度、明确职能、完善规则,对集体资金收支和资产资源处置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

(2)深化会计监督。镇农经人员以及村会计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村集体收入和内部往来必须统一使用省规定的内部结算凭证,严把凭证审核关,对不符合制度规定、记载不准确不完整和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收支凭证要予以退回,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对不真实、不合法和违反政策的村级财务收支凭证不予受理入账;要定期与银行核对账目,盘点库存现金,加强收入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和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积极组织村会计及后备人员参加市举办的村会计培训班,不断提高村级“三资”管理人员政策业务水平。

(3)强化审计监督。镇对集体资金使用和财务预决算进行定期审计,对集体资产资源运营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进行重点审计。认真做好村干部任期责任和离任审计,对村干部任期内集体财务收支、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工程项目建设、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审计。每年镇审计村不得少于1/3。目前镇聘请熟悉村级业务的4位同志组成审计组对全镇13个村(社区)进行全面审计。各村对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开公布,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构成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3.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运营管理

(1)清理规范“三资”合同。各村(社区)要紧紧抓住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顺利完成的机会,组织力量对过去签订的有关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进行集中清理。对于内容不规范、事项不具体的合同,可与当事人协商,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加以完善;对于价格有失公允、标的明显过低,且承包租赁期过长,农民群众有意见的,可采取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纠正;对于违反政策法规的合同,要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在此基础上,各村(社区)要在今年4月底前将所有正在履行的“三资”合同录入南通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系统,以后村集体每份“三资”合同正式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上传市“三资”系统。

(2)全面使用管理系统。南通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各村(社区)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三资”管理系统(保管好各自的密码),每月定期将农村集体“三资”相关信息、特别是涉及集体资金支付的相关附件全部上传到系统,严格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准确无误。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上传系统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主要责任。

(3)流转交易“应进必进”。各村(社区)统一组织的土地流转、“四荒”使用权、林权、集体经营性资产、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必须全部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方式交易。坚决查处和杜绝场外交易、暗箱操作等行为。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

镇将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典型,组织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共同推动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紧密联系各自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镇农经站将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资产资源的运营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