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476/2019-00028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发布机构: 河口镇政府 文号: 河政77〔〕号
成文日期: 2019-10-18 发布日期: 2019-10-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河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河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河口镇政府 发布时间:2019-10-18 10:5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办发〔2018〕5号)、《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苏办发〔2018〕2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通委发〔2018〕1号)《如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东办发〔2018〕84号)等文件精神,为大力开展好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

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河口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规划引领。充分考虑各村自然资源、空间形态、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强化村庄规划设计,因村制宜、因村施策,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试点示范,点面结合,引导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有条件的规划发展村庄积极创建“特色田园乡村”;一般村庄全面达到“环境整洁村”标准。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南通江海田园风貌特点的保护和环境整治, 注重乡土味道,延续乡村传统形态,强化传统建筑保护,做好重要空间、建筑和景观设计,深挖历史古韵,传承乡土文脉,综合提升村庄和水林田路的整体风貌,慎砍树、少拆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坚持执行政策与尊重村民意愿相结合,合理确定优先整治顺序和标准。通过问题导向、项目扶持、财政补贴等措施;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明确村民主体地位。 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通办发〔2018〕11号)文件精神,以农村社区网格(或村组)为基础单元,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监督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20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镇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村居民的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一是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学习借鉴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因地制宜、源头减量、综合利用、科学治理,建立起农村生活垃圾综合利用与处理体系。积极开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

二是确保农村“厕所革命”扎实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后基本做到达标排放。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到2020年,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编制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规划,农民集中居住区和行政村村部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力争全覆盖、运行正常化。

三是确保农村河渠塘坝综合整治有序推进,严控农业次生环境污染。落实“河长制”,促进“河长治”,推进水美乡村建设。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到2020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5%;调整优化养殖产业区域布局,构建养殖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四是确保所有村庄的村容村貌显著改善。切实整治农村违章与破落建筑,建立名录开展综合整治;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引领,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镇所有村庄达到“环境整洁村”标准,构建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保障机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村庄规划设计。修编好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程,是指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依据。针对确定的规划发展村庄组织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做到农房建设有依据、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村庄功能布局逐步优化、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村庄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规划要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加强镇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二)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落实《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参照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建立和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有效落实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确保不可回收生活垃圾100%焚烧处置。2020年前,全镇至少有2个开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加快更新改造垃圾池、垃圾箱、保洁船等。垃圾设施位置应充分论证,合理规划,既要方便群众,又要综合考虑交通安全和协调美观。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实行滚动销号制度,按照调整后的政府机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2019年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严禁城市污染、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综合考虑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农业废弃物回收制度。

(三)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建设和改造,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同步实施粪污治理。从2018年起,按照分年度20%、40%、40%的比例,用三年时间推进农村未改户厕的无害化卫生改造。鼓励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推动行政村村部、规模较大规划发展村庄、有乡村旅游发展等实际需求的村庄配建公共厕所,并落实人员管护,公示上墙。

(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实施《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在“十个必接”基础上,消除管网收集“空白点”。根据各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污水管网向村庄延伸覆盖。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的村庄生活污水。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入户率,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到2020年,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75%以上;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排口湿地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实现行政村村部所在地覆盖率达90%以上。

(五)推进河渠塘坝综合整治。按照“恢复引排、沟通水系,拆坝建桥、方便群众,提高水质、改善环境”的要求,实行集中连片治理,提高或恢复河道引排能力,实现河道综合治理。继续强化“河长制”工作,落实所有河渠塘坝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推动河道管理工作规范化。全面推广“以河养河、生态保洁”河道长效管理新机制。建设生态型河渠塘坝,推进水美乡村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通过清淤疏浚、水系连通、岸坡整治等综合治理措施,增强农村河道灌排功能,使农村河渠塘坝整治成为社会满意、群众受益的惠民工程。实施生态河湖建设行动,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六)严控农业面源污染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一是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确保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开展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农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强限用农药的经营使用管理,开展农药经营使用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强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植保”理念,确保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二是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面推广氮肥深施、分段施肥、缓释肥应用等科学施肥技术,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提高化肥利用率;集成推广应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应用土壤调理剂、合理轮作和深耕深松等保护性耕作措施,确保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三是深入治理农业废弃物。加大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力度,对秸秆露天焚烧和抛入水体的违法行为开展环保行政执法;加快可降解农膜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模式。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94%以上,机械化还田率50%以上,农膜回收率力争达到80%。四是实施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按照“生态优先、源头管控、防治结合、生态循环”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养殖业的区域结构、品种结构和产业结构,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与水产养殖业。确保养殖总量与区域承载规模相适应。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开展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海(淡)水养殖的养殖场(户)。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养殖场户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签订污染治理承诺书。

(七)做好农村违章与破落建筑的整治。对全镇规划区内违章建设与破落建筑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违章建设管理底册台账,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建立健全巡查管控机制,对新增违章建筑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排查出的存量违法建设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力争在3年内分步、分类依法予以清理和解决。对全镇辖区内的违章建筑和破落房屋等建筑物进行普查,建立名录开展依法综合整治。2018年,以村为单位形成整治名录,确定整治时限,并全面启动国道、铁道、高速公路、一二级河道等主要骨干交通两侧破落和违章建筑整治。到2020年农村违章建筑和破落房屋等建筑物基本整治到位。

(八)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建成一批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特色田园乡村,让更多有条件的“特色村”、“重点村”创建成为特色田园乡村。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的要求,确定试点单位,进一步优化田园、村落等空间要素,打造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塑造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建设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活力乡村,集中体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成为美丽宜居乡村样板,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

(九)保护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按照“保护优先、兼顾发展、合理利用、活态传承”的原则,加大传统村落保护支持力度,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保护力度,加强农耕文化、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有效传承发展农耕文化、乡村文明。积极探索依托名胜名城名镇名村“四名一体”发展乡村旅游模式,推动乡村全域旅游。

(十)大力提升村容村貌。在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提升村容村貌。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土地种植乡土植物和果蔬作物,鼓励庭院绿化,开展庭院美化行动。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植树绿化富民活动,优选生态环境基础良好、积极性较高、具有一定规模的自然村庄开展绿美乡村建设。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行政村双车道公路全覆盖、行政村公交开通全覆盖、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全覆盖、农村公路环境整治全覆盖。加快完善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有效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地选择路面材料。有序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推进卫生镇、卫生村等卫生创建和健康乡村建设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村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重点项目任务的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要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并对实施效果负责。

(二)突出基层主体地位。各行政村作为基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和实施主体,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发挥好村级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置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确定农户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户用厕所改造修缮、承包责任田(林、河等)内垃圾(特别是白色垃圾)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四)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村民议事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五)健全长效机制。结合乡村治理和文明镇村建设,鼓励各地多元探索村民和村集体组织参与村庄建设、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要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行政区域全覆盖,到2020年要全面建立起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推进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农业办、城建办、自然资源分局、环保服务中心、水利站、卫生所、、财政所等单位组成。农业办作为牵头部门主要负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域内协调、工作督查、年终考评等工作;各责任部门负责技术指导与目标任务推进和考核,负责对接上级部门的项目和资金等工作。

(二)开展督导与考核。镇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村为单位进行督导与考核;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将与各项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引导村民深刻理解并遵守长效管护制度,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进一步唤醒广大村民主人翁意识。

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