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来源: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4-23 16: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120007 南通市如东县岔河镇银河村6组,丸忠特耐王包装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通过暗管排放工业废水,异味扰民,侵占如泰运河红线。已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反映但未得到处理。 如东县 2022年4月13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岔河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经查,丸忠特耐王包装(南通)有限公司位于如东县岔河镇银河村六组,所处位置不在生态管控区内。该公司厂区内共4家企业,另三家企业分别为如东禹凡服装厂、南通鼎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和南通中实纺织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丸忠特耐王包装主要从事纸箱制造,无印刷、粘胶工艺,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禹凡服装厂主要从事服装加工生产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鼎业包装主要从事纸箱、木托(木托盘)制造项目,有印刷,粘胶工艺,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实纺织为仓储单位,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现场检查时,三家生产型企业均在生产。除南通中实纺织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其余三家企业有食堂和厕所生活污水产生,丸忠特耐王包装食堂污水和三个企业厕所污水均经收集后排入化粪池;禹凡服装厂、鼎业包装食堂污水排入厂区东侧丰产沟,最终流至厂区南侧如泰运河。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在丰产沟内采集水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水质为劣Ⅴ类。
3.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在鼎业包装刷胶现场、车间内、车间大门处使用便携式V0Cs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数据无异常,厂区内未闻到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1.如东县政府督促4家企业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厂区东侧丰产沟进行清理;责令企业将食堂、厕所生活污水收集后纳管送岔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如东生态环境局对鼎业包装纸箱制造项目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罚款1.558万元。4月16日南通鼎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已拆除设备,并全部搬离。
3、如东县政府责令岔河镇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2 D2JS202204120037 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埠中路100号,南通昌邦手套有限公司,夜间偷排废水至附近九遥河,距离居民区不足50米,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生产过程中废气异味扰民。 如东县 大气,水 2022年4月13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曹埠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群众反映的企业实为江苏昌邦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手套生产,年产60万打PU手套、170万打丁腈手套、170万打乳胶手套项目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6条丁乳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排气筒1废气和厂界空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调阅台账显示,该企业劳保手套生产项目应以手套车间边界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距离内的8户房屋由企业租赁作为员工宿舍使用。
3.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污水排口、雨水排口均在排水,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在清水排放池、污水排口、雨水排口采集水样,结果显示清水排放池废水、污水排口废水符合排放标准,雨水排口水质超标。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厂区北侧排口附近和企业厂界外约40米的九遥河南侧沿线进行巡查,未发现偷排管道和偷排痕迹。
4.2022年4月14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雨水管网进一步排查,发现该企业厂区东北侧生活污水收集管道被压迫损坏,生活污水从管道破损处流入雨水管网,监测结果显示废水超标。
部分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未按规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罚款1.54万元,并做好后续环境监管。
2.如东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厂区雨污管道进行排查清理,对破损污水收集管道进行维修。同时,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及时排查各类环境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落实环境安全管理主体责任。2022年4月16日,该企业已将厂区东北角厕所西侧破损的生活污水收集管道修复。
3.如东县政府责令曹埠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该企业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并指导帮助企业强化环境管理,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各项要求。
3 D2JS202204120038 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鸭绿江路1号,江苏海宝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含铅废水超标超量排放,导致铅污染。 如东县 2022年4月13日、14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如东经济开发区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江苏海宝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铅酸蓄电池和电缆护套用合金生产,年产330万kwh高能量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于2012年6月取得原如东县环保局环评批复,2012年7月31日通过验收。高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生产技改项目2021年6月2日取得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复,2021年8月完成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和危废经营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铅酸蓄电池正在生产,废水处理站正常运行,车间废水排口、污水总排口在排水,废水经处理后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调阅在线监控设备历史数据显示均无异常。调取2020年、2021年、2022年1~3月该企业总铅排放量显示未超过排污许可的总量排放限值。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该企业车间废水排口、污水总排口采取水样,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按规范贮存露天堆放的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进一步强化内部环境管理。
2.如东县政府责令如东经济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该企业迅速完成整改。
3.如东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4 D2JS202204120054 南通市如东县双甸镇高前村,陈建军养猪厂,粪便倾倒在厂区周边农田,污水排入厂区附近河流。 如东县 2022年4月13日、4月16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双甸镇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群众反映的养猪厂实为如东县高前畜牧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及销售。该单位建有7栋猪舍,生猪存栏量约1000头,暂未进行固定污染源登记。
2.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生猪养殖过程中有畜禽粪污产生,建有800立方米发酵罐和910立方米蓄粪池各1个,猪粪便进入发酵罐后进入蓄粪池,蓄粪池产生的沼液通过肥田、种树、养藕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执法人员现场巡查未发现猪粪倾倒在养殖场周边农田现象,未发现污水排入附近河流。
部分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立即完成固定污染源登记,粪污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沼液合理化利用。
2.如东县政府责令双甸镇政府履行网格化管理职责,加强环境巡查,确保该单位猪粪得到有效处理,不影响周边环境。
3.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实施绿色生态养殖。
4.如东生态环境局强化对该单位环境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