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 南通天鑫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健身器材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来源: 如东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0-01-10 09:26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健身器材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8号

建设单位:南通天鑫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南通天鑫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拟投资180万元在如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8号利用现有厂房,购置炼胶机、捏胶机、硫化机等相关生产设备,进行哑铃及铃片的生产,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新增3500吨哑铃、1500吨铃片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员工,原有职工60人,每年工作300日,硫化工序采用三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数为7200小时;其它工序采用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数为24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炼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静电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硫化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经排烟管道集中向高空排放,排放的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废气通过生产车间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同时确保废气收集装置的气密性,定期检查排气筒和集气罩,如有泄漏,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对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以减少人为造成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厂房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治理后,厂界各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17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685051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