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主要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
来源: 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5-01-03 16:0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4年主要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

如东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3日)

一、2014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保障发展”为主基调,认真履职,勤勉作为,克难奋进,为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保护资源力度更大措施更实。一是落实共同管护责任。继续开展耕地保护“十百千”工程创建,层层签订保护责任状,开展专项考核评比,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重点强化镇区主体责任,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如东县严重土地违法一票否决考核办法》,将土地管理八种严重土地违法情形列入镇区年终综合考核“一票否决”,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刚性约束。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通过省政府批准,做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进一步提升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化管护水平。二是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全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合理安排开发序时,深挖资源潜力。申报实施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共计43个,新增耕地876亩。掘港天星省投项目年初顺利通过验收。在手实施省投、市补项目4个,计划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5.05万亩。项目申报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申报省投项目2个,市补“双百整治”项目3个,申报资金为历年之最,均已通过上级评审。三是强化土地执法效能。深化“片警式”土地执法机制,通过定期巡查、专项巡查、重点巡查等方式,不断提升违法用地发现制止效率。强化与纪检监察、城管等部门的执法联动,协调法院、公安、交通等部门参与联合执法,土地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全力抓好2013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从年度变更调查着手,妥善化解矛盾,县政府专题召开整改推进会,以任务交办的形式,明确镇区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实现“零问责、零约谈”。 

(二)服务发展大局更加主动高效。一是规划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高效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性修改工作,主动与县规划部门对接,建立城镇规划联合审查机制,确保调入地块能征能供。我县规划修改方案在全省首批获得省厅批准,调入新增允许建设区面积达3785亩。在本轮规划修改中,通过积极争取政策,创新开展了村控区布局调整,将3575亩存量允许建设区调入村控区,解决了一批存量建设用地因不符合规划无法实施增减挂钩的问题。二是保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持续有力。在今年省“点供”、单独选址计划分配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背景下,开拓思路,用活政策,全县共争取各类农用地指标2990亩。科学分配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县核心区域发展用地,累计安排计划指标1910亩,占已分配指标的73%。克服征地配套政策出台偏迟、全省征地报批暂停等不利因素,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提高用地报批效率,全年报征批次用地2454亩。高效完成7个重大工程的省级预审,为海启高速、225省道、华能风电等一批重点项目的立项核准提供了保障。三是支撑城市建设和发展坚强有效。全县供应各类建设用地6569亩,出让各类土地6570亩。多途径拓宽土地储备渠道,全年收储存量建设用地100宗5632亩,出让经营性用地4109亩。大力支持市级中心镇建设,除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指标全部留用外,继续在国家计划中各安排50亩用地指标用于其城镇开发,有序保障了各中心镇项目落地与镇区建设。

(三)民生权益事项得到切实维护。一是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加大对征地报批前期材料的审查力度,对存在征地风险的地块,一律缓征或不征,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93号令,按时完成各镇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村组农用地数据库建设工作,与县农办、人社局共同拟订《如东县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优先保障民生项目用地。全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指标争取、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及批后实施工作,做到尽力争取、快速审批,应保尽保。用地指标重点向社会事业类项目倾斜,总计安排计划指标995亩,为历年之最,有效保障县文体中心、客运站、各镇中小学、派出所等民生工程用地。三是加强信访和信息公开工作。建立重点信访案件跟踪制度,会同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定期开展督办查办,办结率达100%。深入开展涉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南京青奥会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我县未有一起赴省、赴京涉地信访。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节约集约用地共识增强,推进有效。一是节约集约用地倒逼机制初步构建。草拟并提请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如东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提高全县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的意见》等文件,从价格调节、资源配置、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了引导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有效机制。二是跟踪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通过召开建设用地跟踪管理现场推进会、专题业务培训会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机关科室、所(分局)在跟踪管理中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跟踪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捋顺服务和监管工作的流程和机制,有效提升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率。部署开展了出让金催缴专项行动、2008年以来土地供应情况自查整改等活动。三是开展闲置空闲土地处置。在全县范围内对近两年已处置闲置空闲土地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加强处置效果跟踪,确保各项盘活措施落到实处。今年共消化征而未供土地1073.3亩,盘活利用闲置土地2宗98.8亩,并对1宗10亩闲置土地启动调查处置程序。开展了空闲厂房和房屋占用的存量土地调查,不断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鼓励国有建设用地二次开发。

(五)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圆满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更新工作,相关成果全省首家汇交省厅。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库工作,实现了地籍的权属、地类、面积统一管理。先行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省级试点工作,为面上推广积累了有益经验。开展土地登记典型案例研究,有效提高特殊土地登记情形的办理能力。全年办理土地登记发证4084宗,办理商品房分摊备案68栋2843套,宅基地登记18宗。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调整矿业权设置,新增了地热探矿权1个,矿泉水采矿权1个。完成砖瓦用粘土挂牌24宗12万吨,关拆砖瓦窑2家。如东海岸带地质环境调查项目取得初步成果。编制完成地下水勘探规划,并通过省专家组评审。编制下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成34个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财务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资金流程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被省厅表彰为全省财务管理先进集体。组织开展地理国情普查,在全市率先完成外业调查和内业编辑处理工作,相关成果已申请省级预验收。

(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初显。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市局党组的统一部署,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推进,严格整改落实。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精简优化了一批审批事项,创新实施了一批新的服务措施,系统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和提升,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上级部门的普遍肯定。活动开展以来,先后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如东县国土资源局公务接待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形成制度成果。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原先的11项归并为7项,增设1个镇区国土便民服务窗口。国土窗口不断深化服务内涵,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免填单服务等便民举措,得到群众的高度肯定。开展文风会风集中治理行动,局机关召开会议同比减少33%,下发文件同比减少60%。严控公务用餐标准,调整加班工作餐安排方式,公务接待费压缩38.6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公开选拔2个副科职岗位。加强教育培训,有序组织系统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注重实践养成,常态化开展三解三促、挂钩帮扶、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在实践中锤炼党性、提升境界。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创新,推进例行督察工作从“业务导向”向“区域导向”转变,选取重点地区国土分局开展驻点督查。建立纪检监察“群众联络员”制度,面向镇村及服务企业邀约联络员,配合开展明察暗访,夯实纪检监察工作的群众基础。

二、2015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严防死守耕地红线。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共同落实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考核。创新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深入开展“双百整治”和耕地保护“十百千”工程。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确保完成市下达任务。坚持数质并重,强化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提高耕地占补平衡质量。创造条件,推进已围区域土地开发,努力扩大耕地占补平衡入库总量,确保我县连续第24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二)保障新增用地供给。细化规划修改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对确需修改规划,且急需开工的建设项目,进行城镇规划的前置审查,避免宝贵的规划空间资源的浪费。同时在确定规划修改方案时,充分考虑发改、住建等部门的意见建议,重点保障我县重大基础设施、有重大影响的工业项目、急需落地的民生工程等。根据省厅收紧独立选址计划和点供计划的新形势,转变思路,及早介入,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对符合条件的单独选址项目力争省级以上立项;具备包装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力争进入省年度重大项目清单,对清单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督促与配合各镇区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向上争取指标,缓解国家计划指标的紧缺压力。

(二)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一是组织开展征而未供土地大清理。摸清各镇区、各行业征而未供土地底数及未供原因,加大部门协同联动力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消化一批大宗未供先用土地,供出一批工业项目用地,划拨一批城市绿地等公益用地,大幅提升我县土地批后供应率。二是组织开展闲置土地大处置。对全县所有闲置土地进行一次专项行动,无论政府原因还是企业自身原因,均依法进入调查处置轨道,严格执行依法收回闲置土地或征收土地闲置费的规定,加快闲置土地的认定、公示和处置,动真碰硬处置一批企业自身原因的闲置土地。三是着力打通闲置工业地产盘活大通道。针对各地存在空闲厂房和房屋闲置多年的实际,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在县政府主导下,引导属地政府打好经济、行政、司法措施组合拳,通过政府回购、地产转让、司法裁定等途径,真正盘活利用一批闲置资产和低效用地。

(三)坚守用地门槛和标准。一是坚持有保有压供地方针不动摇。重点保障与区域资源环境和发展条件相适应的主导产业用地,引导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完善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促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和企业兼并重组。二是坚持行业用地控制标准不放松。继续落实“十二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的目标要求,严格执行各行各业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在建设项目设计评审、土地审批、土地供应、供后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确保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和功能分区,不得突破标准控制。三是坚持土地价格底线不降低。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土地价格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县政府关于提高全县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的意见》,不断优化专业评估、集体会商、政府批准的地价决策流程,加快形成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土地市场价格机制,通过价格杠杆约束粗放利用,激励节约集约用地。

(四)开展用地机制探索创新。一是探索实施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根据部省要求,探索开展新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制,完善土地价租均衡的调节机制,重点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研究制订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租金标准,提高土地保有成本,强化对土地取得、占有和使用的经济约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产业类型和生产经营周期确定各类用地单位的租期和用地量,引导企业减少占地规模,缩短占地年期,防止工业企业长期大量圈占土地。二是鼓励建设多层(高)标准厂房。积极争取上级有关优惠政策,选取典型地块引导推动开发区、高新区等工业经济活跃区域建设一定规模的多层(高)标准厂房,支持各类投资开发主体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

(五)牵头抓好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2015年是我县对各镇(区)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的第一年,评价考核工作涉及面广、指标内容多、数据要求高、结果影响大,对于推动全县节约集约用地意义深远。因此,评价考核的组织工作十分关键和至关重要,我们将根据县政府评价考核文件要求,努力发挥牵头协调职能,在数据来源、资料审核、分析汇总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客观公正作出评价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后运用。

(六)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按照“合理缩小征地范围,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有效提高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协调增长”的要求,扎实做好全年度征地工作,探索征地争议调处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地维护。严格按照我县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转变安置方式,将被征地农户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加大涉地信访处置跟踪力度,强化涉地信访重点地区管理,凡被省厅、市局列为国土信访重点管理乡镇(街道)的,坚决落实停批土地、约谈问责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