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如东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1-01-28 16:5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西路5号,邮编:226400,电话:0513-84195876,传真:0513-8419587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务部门中心工作,不断拓展税收政务信息发布、税收政策解读、纳税服务工作深度和广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管理,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税收领域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建设“阳光税务”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做好以下方面:

一是做好税费优惠政策公开。加强“六稳”“六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综合运用报刊、广播、外部网站和新媒体、12366纳税服务平台以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对外公布税费政策。全面深入解读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统一发布政策答问口径,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接惠及市场主体。通过实体学堂和网上学堂相结合,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宣传税收政策,辅导实务操作,帮助企业用好政策、用足政策。加强12366热线建设,强化日常质量监控,有效调配热线咨询,提升咨询服务质效。结合网上提问、智能咨询、留言咨询等其他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宣传辅导。

二是做好税费服务公开。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优化办税缴费流程,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动态更新并公开办税缴费服务指南,推进透明化办税缴费。在显著位置公开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服务人员等信息,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多媒体屏、税宣资料架、窗口人员等全方位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税缴费事项和流程等。主动以短信、微信及外部网站、新媒体等渠道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办税缴费新举措,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提升办税缴费效率。

三是做好权力事项公开。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推动税收执法规范运行,明确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和公示标准,严格遵照“双公示”目录标准格式公示信息。本年度共完成行政处罚107次,未有行政强制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工作,建立行政许可栏目,优化许可信息查询,确保行政许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年度共完成行政许可事项2979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2项。其中非正常户认定公告2条,欠税公告4期,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12批次,委托代征公告4期。

四是做好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严格按照总局发布的《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栏目内容及时更新维护,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日常教育培训,提升干部主动公开意识和公开法制观念。严格考评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经常性地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29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107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

57025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仍有一定差距,比如:政务公开的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标准化、规范化需要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一方面是扎实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强化政务公开政策的执行与监督,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效果。另一方面是切实做好与纳税人缴费人的互动交流工作,提升税收政策服务企业、服务纳税人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没有向政务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