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847/2019-00026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镇发文 文号: 丰政〔2018〕136号
成文日期: 2018-10-12 发布日期: 2018-10-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丰利镇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 基地(建设期)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丰利镇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 基地(建设期)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镇发文 发布时间:2018-10-19 15: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基地单元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丰利镇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建设期)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0月12日

丰利镇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建设期)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丰利农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优质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加快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论断,以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为重要抓手,把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举措;以建立健全绿色优质水稻基地质量安全工作机制、监管机制和自律机制为重要内容,探索创新综合监管模式、建立长效机制,构建科学完整的绿色优质水稻基地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以整体提升全镇绿色优质水稻基地质量安全水平为重要目标,注重在监管精准化、管理信息化、制度长效化上下功夫,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我镇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地概况与建设目标

(一)基地概况

丰利镇省级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分布在双灰山村、九和村、龙口村、月河村、花园桥村、家庙桥村、凹桥村、陈葛庄村、华严村、玉窑村、双沟门村共11个村辖范围,总面积达60120亩,共涉及总农户12831户;基地周边远离铁路、公路,辖区范围内无工矿厂区,基地范围内有二家稻米加工企业,拥有先进的稻米加工设备,年加工稻谷能力达40000多吨。

(二)建设目标

1、通过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力争建成60120亩绿色优质水稻基地。

2、基地单产增加3%以上,生产绿色优质稻谷总产达36500吨以上,基地农民户均增收50元以上,年产优质稻米30000多吨。

3、企业与基地农户签订销售合同所覆盖的面积占基地总面积8O%以上;其中绿色食品企业与农户签订销售合同所覆盖的面积占基地总面积30%以上。

4、建立“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的“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

三、基地建设内容

(一)建立基地建设管理机制。

建立如东县丰利镇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农业、环保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基地单元村居负责人为成员,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基地办主任,基地办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基地日常生产管理、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具有统筹、组织、协调推广、监管等与基地建设密切相关部门的能力,能够依托现有架构建立符合基地建设所需专门技术服务和质量保障体系。基地建设涉及的各生产单元村应落实基地建设责任人、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和综合管理人员。

(二)建立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1、加大基地环境的保护。不得在基地方圆3公里和上风向10公里范围内建有污染源企业,防止工业“三废”对基地的污染。

2、基地内施用的农家肥必须经发酵处理,鼓励施用沼液、沼渣,确保粪肥无害化施用。

3、实施田间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保障清洁生产。

4、建立基地环境保护应急处置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更好地保护和改善基地的生态环境质量,为绿色水稻生产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三)建立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

1、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为技术依托,以镇农业服务中心为主体,组建基地建设技术指导与推广小组。

2、建立镇、村、组技术服务网络,开展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推广服务。

3、选择基础条件较好,交通便利,水稻种植集中连片的基地,建立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片,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带头作用,带动周边农户协同发展。

(四)建立绿色优质农产品技术培训制度。

1、建立镇、村绿色食品知识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对绿色食品原料基地管理者、技术人员、农民的培训。

2、建立农技推广人员绿色食品培训考查制度。对各村农技推广人员进行绿色食品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进行绿色食品技术推广服务。

3、通过培训使基地农户每户至少1人基本掌握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技术要点。

(五)建立基地生产档案管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

1、建立镇、村、户生产管理体系,镇、村技术管理簿册齐全,农户应有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基地投入品清单、有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和生产收购合同。

2、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制定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并下发到村和农户。建立“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的“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

3、在显要位置设置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基地范围、基地面积、基地建设单位、基地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等内容。

4、建立生产管理档案,统一农户生产档案,统一田间管理记录。五是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六)建立基地生产投入品管理制度。

1、在“五统一”的基础上,各基地单元、农户按规定填写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建立基地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档案。

2、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专供点,实行市场准入制,从源头把好投入品的使用关。

3、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清单。

(七)建立监督管理及检验检测制度。

1、建立日常检查制度。经常性地检查基地农户对绿色食品水稻生产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

2、构建消费监督网。加大绿色食品水稻的宣传力度,帮助消费者了解绿色食品水稻,逐步建立由消费者组成的社会监督网。

3、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和管理。

4、委托县综检中心等机构加强对基地环境及产品进行定期抽检,及时掌握标准化生产基地环境现状。

(八)建立企业与农户对接购销关系。指导和支持产业化对接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或统一管理、合作经营等形式,参与基地日常生产管理、监督与营销,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基地+企业+农户”生产经营模式。

四、资金投入方案

为确保基地建设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镇政府决定将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建设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从镇财政收入中划拨资金4.4万元到镇农业服务中心,作为创建绿色优质水稻基地专项办公经费使用,资金使用方案见下表。

资金使用方案表

序号

使 用 范 围

金额(万元)

1

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及基地原料产品检测等

1.0

2

设立基地单元基地标识牌、公告牌、宣传栏

1.5

3

各村(社区)基地单元工作经费补助

0.5

4

学习考察、宣传培训、会务、打印等费用

0.5

5

可追溯体系建设及生产记录档案建立

0.6

6

基地巡查交通费及车辆租用

0.5

7

购置档案橱等管理设备

0.3

合 计

4.4

五、实施进度

建设期:2018年10月~2019年10月。

2018年10月,成立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展基地环境监测,编写基地创建申报材料,制定基地建设各项制度。

2018年11月~2019年2月,设立基地标识牌及公告牌,开展绿色食品宣传和技术培训,印发技术资料和生产记录本。

2019年3月~9月,公布基地允许使用、禁用和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组织基地农业投入品供应,对基地农业投入品市场进行监测。

2019年5月~10月,开展基地示范片、示范户建设,检查指导基地生产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台账。

2019年9月~10月,组织基地验收准备工作,收集验收资料,提出验收申请,上报验收材料。

2019年10月,继续完善基地建设各项工作,组织产品检测,开展绿色食品认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成立由镇政府镇长为组长,镇财政所、环保服务中心、水利站、兽医站、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组建基地建设办公室,承担基地建设日常事务。基地创建相关村也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建立目标责任制度考核办法,层层签定责任书,细化量化考核指标。

(二)狠抓宣传培训,健全农技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形成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指导,以镇农业服务中心为桥梁,以村服务组为基础,以科技示范户为前沿的“三级一户”农技服务体系,建立农技服务队伍。结合农民培训教育工程,对生产基地农户开展全方位的技术培训,重点宣讲生产操作规程、基地环境保护、良种良法、投入品使用、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及其它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知识。

(三)夯实生产环节,规范原料基地建设。按照集中连片、合理规划、规模发展的原则,按水稻品种实行区域化种植。以基地单元为单位、绘制基地分布图和地块分布图,对地块进行统一编号,各村在基地显要位置竖立项目标识牌,建立信息管理档案。推广实施水稻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杀虫灯、防虫网等物理、生物防治技术。强化生产管理,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生产管理体系,实施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统一印发绿色食品原料水稻农户生产管理档案。

(四)强化农资监管,保障农资规范使用。制定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及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等制度,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定期公布基地允许使用、禁用和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在基地设立农业投入品专供点,逐步实行农业投入品连锁配送服务,并对专供点实行统一管理,严禁在基地销售绿色食品生产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从源头上保证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

(五)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奖惩制度。建立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建设监督管理制度,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基地建设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基地区域内环境质量及生产过程的安全。建立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标志规范使用。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人员给予奖励,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

(六)推进产业化经营,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拓展服务领域,建立“企业+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发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鼓励企业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与基地农户签订长期收购合同,积极推进产业发展,带动基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