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丰利镇在乡村治理中推行“清单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工作要求,落实《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行“清单制”和三个“一张图”的工作通知》(东委农办〔2022〕9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广运用清单制,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丰利镇在乡村治理中推行“清单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於 锋 党委书记
骆宏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曹 烨 人大主席
耿 建 党委副书记
徐琦雯 纪委书记
朱建生 副镇长
潘香香 副镇长
刘 勇 副镇长
沈 城 副镇长
李泓柏 组织委员
冯亦琦 宣传委员
邢春燕 统战委员
陈 粲 政法委员
应舒舒 人武部长
于振华 派出所所长
邵晓丽 挂职副镇长
成 员:
蒋铭龙 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伟东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冯惠惠 党群工作局局长
徐卫华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许 林 财政局局长
刘海军 建设局局长
陆如华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 俊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延珠 经济发展局局长
桑乃军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桑圣荣 司法所所长
张雪松 丰利自然资源所所长
於 欣 水利站站长
范金明 畜牧兽医站站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主 任:刘 勇 副镇长
副主任:桑乃军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成 员:刘 益 王凯雯 葛振鑫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统一编制规范完善、务实管用、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切实贯彻落实执行好各项“清单制”工作要求。领导组织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切实指导服务好村(社区)“清单制”工作的正常履行,形成上下一致、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确保我镇村(社区)运用“清单制”推进乡村治理落地见效。
如因职务调整,有关成员相应调整,不另发文。
中共如东县丰利镇委员会
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