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镇2023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全量离田工作,根据上级秸秆综合利用的文件精神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战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
2023年全镇计划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面积11.75万亩,其中夏季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7.5万亩,秋季稻秸秆犁耕深翻还田(含生态型犁耕深翻)面积3.5万亩,夏季秸秆全量离田面积0.5万亩,秋季秸秆全量离田面积0.25万亩。
二、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办法
(一)补助范围。全镇各村按作业标准实施5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秸秆机械化还田和采取犁耕深翻方式作业的稻麦种植面积均可申报省级专项作业补助,凡被列入“负面清单”、有焚烧、乱抛、乱堆的农户采取一票否决,不得享受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
(二)补助对象。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金直接补助给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实际种植农户,土地已流转或者交给经营组织,从事粮食生产的,直接补助给土地流转的大户或者经营组织(另有约定的除外),经营组织和种田大户要提交土地流转合同和清册(流转清册姓名必须是一折通户主姓名,如流转合同与流转清册姓名不一致要在备注栏注明签订流转合同姓名及关系)做到如实认真,规范填写并及时上报申请补助材料,种田大户和农户申报要认真填报好机械化还田作业传递单或作业合同,作业面积必须以地力保护、承包合同确权登记或其他具有权威确定的面积为准,秸秆全量离田的作业补助给村集体组织(可由村集体与社会服务组织签订作业合同)。申报的对象要对补助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查有不实将计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享受农业项目内的所有政府财政补贴。
(三)作业标准。享受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的农户或者经营组织,要采取5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实施机械化还田作业,作业质量必须符合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和县作物栽培指导站、县土肥站联合发布的《如东县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意见》和《江苏省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技术指导意见》规定的技术标准,即作业耕深按照联合收获秸秆(留茬高度≤15cm)切碎(长度≤10cm)匀抛后进行还田作业的耕作深度≥10cm,秋季作业质量须符合收获稻秸秆(留茬高度≤15cm)切碎(长度≤10cm)匀抛,实施犁耕深翻还田作业的耕作深度≥18cm(第一次犁耕深翻的田块不宜超过20cm)。
(四)补助标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对符合补贴要求的对象按照每亩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秋季原则上只补犁耕深翻还田面积);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20-40元/亩(具体详见附件1);秸秆全量离田补助40元/亩。实施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面积超100亩的种植大户、流转大户或经营组织方可申报,作业机具必须配备使用智能监测系统,智能监测系统平台显示数据作为第三方核查的重要依据。
(五)资金安排和使用。镇政府将全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计划(分夏、秋两季)下达到村,各村(社区)要按照作业任务的资金规模对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夏秋两季可统筹),但是全年总计划不得突破,超任务完成的部分(含生态型犁耕深翻)资金补助由各村(社区)自筹解决,如果各村没有补助资金计划,镇将按照各村上报材料(电子档)的顺序按总计划的资金盘子倒轧。各村(社区)在制定2023年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计划时要把任务优先安排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田大户(机具证照齐全有效)的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全量离田应选择靠近主要河道或汇入主要河道的重要支流田块。
(六)工作流程。
1.各村(社区)将镇政府下达的作业任务分解到组,组织落实好作业机具、作业面积、实施主体,并通过广播、一封信等形式广泛进行政策宣传。
2.补助资金由村委会按夏秋两季统一集中申报。由村包组村干以组为单位填报作业数据各项申请补助资金材料。各村农经员必须在夏季7月5日(秋季11月15日)前向镇提交附件2《2023年丰利镇夏秋秸秆生态型犁耕深翻省级作业补助申请表》、3《2023年夏(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村级(分组)明细表》、4《2023年夏(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村级确认申请明细表》、5《2023年夏(秋)季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村级确认申请明细表》、6《2023年夏(秋)季秸秆机械化(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分村)公示表》、7《土地流转清册》、10《2023年如东县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确认表》、11《2023年如东县镇(村)社会化服务台账》、12《2023年如东县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申报表》。
3.各村(社区)组织村干和农户代表对补助对象提交的申请补助面积进行全面核查并在村7天以上公示,涉及村组干部为作业补助受益人要采取“回避制”并单立清册单独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改正后要再公示。核查、公示结束后由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农经员、村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档和公示照片,各村(社区)对上报申请补助数据的真实性负总责。
4.镇级汇总
(1)镇组织第三方核查对镇汇总的面积分村进行不低于总面积30%的比例核查,要求现场核查与事后抽查相结合,现场核查和抽查面积不低于总核查面积的70%,覆盖所有实施村,申报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的每户必查,第三方要及时提供核查报告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分别于7月10 日和11月10日前上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2)第三方抽查合格率比例作为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县补助资金=各镇(区)上报补助资金*核查合格率比例,因此各村(社区)上报的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核查比例准确率直接影响到上级补助资金数,如有村(社区)面积核查准确率影响到全镇补贴金额的将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镇将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和第三方核查确认面积和考核结果,按照上级规定给予村级工作补助。
三、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是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全量离田实施主体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村(社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全量离田工作,是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的申报主体,负责宣传发动和机械化还田作业的组织和安全监管工作,科学调度作业机械,秸秆全量离田试点村要组织秸秆及时调运和临时堆场的管护,加强辖区内投入作业机具的跟踪监管,投入作业的机具必须证照齐全,作业的质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认真做好作业面积的核查,及时上报申请补助材料,对补助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镇农业部门负责技术宣传和培训、组织协调作业机具、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对作业质量进行监管。指导示范村、示范方建设及后期田间管理,做好作业质量监督和具体投诉处理。
镇财政部门负责补助政策的宣传、组织村级公示和补助资金的拨付、监管,对最终确认的补助资金归户清册组织网上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折通”系统按实发放补助资金,并分类注明“秸秆还田”字样(生态型犁耕深翻补助资金注明“犁耕深翻”、“秸秆离田”字样)。
四、补助政策
一是试行作业费补助。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开展离田作业社会化服务。村集体组织的秸秆机械化离田,按照40元/亩给予作业补助,离田后的秸秆由村集体负责处置,作业机具须装备智能监测设备。二是鼓励购置离田设备。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购置秸秆离田机械,对当年购置抓草机、捡拾宽度2.2M以上(含)自走式捡拾压捆机、大圆捆打捆机给予实际购置款50%的奖补(单台补助额不超过15万元,但不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鼓励农机手和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购置秸秆离田机械,对当年购置抓草机、捡拾宽度2.2M以上(含)自走式捡拾压捆机、大圆捆打捆机给予实际购置款30%的奖补(单台补助额不超过9万元,但不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享受补助的机械须经过省级以上专业机构的鉴定,并获取鉴定证书。三是鼓励购置秸秆场地打捆设备。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购置秸秆场地打包、机械,对当年购置卧式打捆机、移动式液压打捆机给予实际购置款50%的奖补(单台补助额不超过15万元,但不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鼓励农机手和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购置秸秆场地打捆机械,对当年购置卧式打捆机、移动式液压打捆机给予实际购置款30%的奖补(单台补助额不超过6万元,但不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享受补助的机械须经过省级以上专业机构的鉴定,并获取鉴定证书,以上补助资金为县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五、奖惩措施
(一)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奖惩。秸秆机械化还田是省级下达的约束性任务,是解决秸秆去处的主要途径之一。各村(社区)应及时按质保量的完成镇下达的任务数,完成数量低于任务数80%的扣减或不予补助工作经费。
(二)秸秆离田工作奖惩。秸秆离田工作是当前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参与性强的一项工作,是减少水环境污染,提高水环境质量的主要措施之一。对申报同意实施秸秆离田工作的村进行考核打分,按考核得分95分(含)以上、90分(含)以上、85分(含)以上、80分(含)以上的村分别按3、2、1、0.5万元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集体开展秸秆离田工作宣传发动、矛盾调解、交通运输、督查检查等工作经费的补助(具体考核办法按上级文件执行)。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村(社区)要建立以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包组村干的任务和责任,健全工作责任制。各村(社区)要迅速组织力量将本镇下达的作业面积分解落实到组到田块,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联盟建设,组织好作业合同的签订和作业机械的落实,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秸秆四禁一利用”同部署、同考核、同督查、同奖惩。
2.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横幅标语、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宣传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全量离田的意义,切实加大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围绕作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申报程序、作业技术路线、作业标准以及农机农艺要求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3.强化技术培训与指导,大力提高装备水平。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联合收割机手、拖拉机手、所有村干和农户代表进行技术培训,要突出加强对农机手的职业素质进行教育,进一步规范联合收割机下田必须配备和启用秸秆切碎匀抛装置的作业要求,把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第一道关口。作业期间要加大指导巡查力度,督促农机手严格按《如东县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意见》和《江苏省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技术指导意见》作业标准实施作业。要加大农机与农艺结合力度,加强田间管理,抓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秸秆机械化各作业环节技术执行到位。要根据镇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现有的机具保有量,充分利用补贴和惠农政策,狠抓5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和犁耕深翻、打捆机的发展,增强秸秆机械化综合作业能力,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坚持典型引领,积极推进示范村、示范方建设。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把重点干线、集镇周边地区作为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的工作重点,特别是秋季稻秸秆犁耕深翻要选择基础条件好、还田机械数量多的村实施示范村建设,在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村建设的基础上每个村都要新建300亩以上的连片示范方,没有秸秆全量离田的村也可以作试点示范,离田面积可在秸秆还田面积任务中扣减。
5.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大考核问责力度。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生态型犁耕深翻和全量离田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组合拳,各村(社区)要坚持政治站位,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强化管理,做好政策告知、汇总审核、面积核查、村级公示、配合第三方核查等工作,并设立作业补助咨询电话,及时处理来电来访,认真做好补助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发现工作不到位、虚报谎报补助资金的现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镇政府将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各村(社区)要认真开展优秀农机手评选活动,对在今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工作中,能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群众美誉度高的农机手和贡献突出的人员可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
1.2023年各村(社区)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23年丰利镇夏秋秸秆生态型犁耕深翻省级作业补助申请表
3.2023年夏(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村级(分组)明细表
4.2023年夏(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村级确认申请明细表
5.2023年夏(秋)季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村级确认申请明细表
6.2023年夏(秋)季秸秆机械化(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分村)公示表
7.土地流转清册
8.2023年夏(秋)季秸秆机械化(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打卡(资金归户)清册汇总表
9.2023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考核评分表
10.2023年如东县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确认表
11.2023年如东县镇(村)社会化服务台账
12.2023年如东县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申报表
13.2023年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
2023年各村(社区)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还田工作目标
任务分解表
村(社区) |
秸秆机械化还田(万亩) |
秸秆全量离田 (万亩) |
备注 |
||
夏季秸秆还田 |
秋季犁耕深翻(含生态型) |
夏季 |
秋季 |
||
花园桥 |
0.36 |
0.18 |
|||
家庙桥 |
0.43 |
0.18 |
|||
凹 桥 |
0 |
0.21 |
0.2 |
0.1 |
|
陈葛庄 |
0.44 |
0.23 |
0.1 |
0.05 |
|
华 严 |
0.39 |
0.18 |
|||
玉 窑 |
0.43 |
0.18 |
|||
双沟门 |
0.39 |
0.15 |
|||
月 河 |
0.69 |
0.32 |
|||
九 和 |
0.32 |
0.2 |
0.2 |
0.1 |
|
双灰山 |
0.55 |
0.23 |
|||
龙 口 |
0.56 |
0.23 |
|||
南 宁 |
0.5 |
0.2 |
|||
兴 南 |
0.39 |
0.2 |
|||
包 场 |
0.44 |
0.18 |
|||
张家园 |
0.5 |
0.21 |
|||
环 堤 |
0.53 |
0.21 |
|||
周 桥 |
0.49 |
0.21 |
|||
古 丰 |
0.01 |
0 |
|||
光 荣 |
0.03 |
0 |
|||
环 农 |
0.05 |
0 |
|||
环 渔 |
0 |
0 |
|||
合计 |
7.5 |
3.5 |
0.5 |
0.25 |
说明:1.各村夏秋任务指标可以调剂使用,全镇在县任务指标内统筹使用。
2.生态型犁田深翻、秸秆全量离田机械必须安装智能监测系统。
3.秸秆全量离田面积可以抵扣秸秆机械化还田的任务。
4.秋季生态型犁耕深翻作业补贴仅有1.3万亩为40元/亩,按照作业条件及作业时间实行日报制,报满为止,超出部分均为20元/亩。
5.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列入乡村振兴和污染防治攻坚镇对村考核。
附件2:
2023年丰利镇夏秋秸秆生态型犁耕深翻省级作业补助
申 请 表
村
补贴对象 |
耕地地力保护面积(亩) |
实际种植面积 |
申请补助面积 |
||||
身份证号码 |
一折通或银行账号 |
||||||
拖拉机型号 |
号牌及年检记录 |
生态型犁设备名称 |
|||||
智能型检测系统序号 |
后台跟踪记录时间 |
||||||
村分组作业面积记录: |
|||||||
填报人员签字: 核实人员签字: 村主任签字盖章: |
|||||||
镇政府及第三方核确认: |
|||||||
核实人员签字: 镇政府盖章: |
|||||||
批准人签字: |
附件3:
2023年夏(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村级(分组)明细表
村组 年 月 日
序号 |
补贴对象 |
耕地地力保护补助面积(亩) |
实际种植情况 |
作业 地点 |
申请补助面积(亩) |
补助对象 联系电话 |
一折通号或 银行账号 |
身份证号码 |
作业服务组织(名称)或者农机手(姓名) |
作业农机手联系电话 |
备注 |
|||
自种 面积(亩) |
流转情况 |
小计 (亩) |
||||||||||||
流转主体名称或姓名 |
流转面积 (亩) |
|||||||||||||
合计 |
包组村干签字: 村民代表签字(五人以上):
注:此表一式2份,镇、村各存档1份。
附件4
2023年夏(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村级确认申请明细表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补贴 对象 |
耕地地力保护补助面积(亩) |
实际种植情况 |
作业 地点 |
申请补助面积 (亩) |
补助 资金 (元) |
补助对象 联系电话 |
一折通号或银行账号 |
身份证号码 |
作业服务组织(名称)或者农机手(姓名) |
作业 农机手 联系电话 |
备注 |
|||
自种 面积(亩) |
流转情况 |
小计(亩) |
|||||||||||||
流转主体名称或姓名 |
流转面积 (亩) |
||||||||||||||
合计 |
村党组织书记签字: 定村镇干签字: 村主任签字: 村会计辅导员签字: 填表人签字:
注:此表一式二份,镇、村各存档一份。
附件5
2023年夏(秋)季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村级确认申请明细表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补贴 对象 |
耕地地力保护补助面积(亩) |
实际种植情况 |
作业 地点 |
申请补助面积 (亩) |
补助 资金 (元) |
补助对象 联系电话 |
一折通号或银行账号 |
身份证号码 |
作业服务组织(名称)或者农机手(姓名) |
作业 农机手 联系电话 |
犁耕深翻机具品牌型号 |
智能检测系统品牌 |
备注 |
|||
自种 面积(亩) |
流转情况 |
小计(亩) |
|||||||||||||||
流转主体名称或姓名 |
流转面积 (亩) |
||||||||||||||||
合计 |
村党组织书记签字: 定村镇干签字: 村主任签字: 村会计辅导员签字: 填表人签字:
注:此表一式二份,镇、村各存档一份。
附件6
2023年夏(秋)季秸秆机械化(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分村)公示表
村
序号 |
补助对象 |
作业地点 (组) |
作业面积 (亩) |
作业补助资金 (元) |
合计 |
公示日期:
镇(区、街道)公示监督电话: 公示监督联系人:
镇(区、街道)政府(盖章)
附件7
土 地 流 转 清 册
流转主体(盖章): 日期:
序号 |
农户姓名 |
家庭地址(村、组) |
耕地地力保护补助面积(亩) |
自种 面积(亩) |
流转面积(亩) |
电话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流转主体法人签字: 村委会确认签字(盖章):
附件8 2023年夏(秋)季秸秆机械化(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打卡(资金归户)清册汇总表 |
||||||||||
镇区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
序号 |
补助对象 |
所在村、组 |
作业面积 (亩) |
补助资金(元)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账号、卡号或一折通号 |
补助对象 联系电话 |
备注 |
||
合计 |
||||||||||
镇(区、街道)主要领导签字: |
镇(区、街道)分管领导签字: |
镇(区、街道)财政所(局)负责人签字: |
||||||||
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人签字: |
||||||||||
注:此表一式三份,镇区存档一份,上报县农业农村、财政局各一份。 |
附件9
2023年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工作考核评分表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依据 |
考核 |
|
得分 |
|||||
组织管理、政策扶持 |
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到村、到具体人;镇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 |
10 |
文件 |
||
宣传发动 |
召开广播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政策宣传到户、召开夏、秋两季现场会,对新购机机手和所有村干进行普训,对所有农机手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督查。 |
12 |
影像资料、 培训记录、现场图片 |
||
补助资金使用及 补助程序执行情况 |
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申请补助材料、组织面积核查和村级公示工作,结合第三方核查结果评分。发现虚报、谎报、冒领等现象查实1例扣5分。 |
25 |
核查记录、影像资料、第三方核查报告 |
||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主要考核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完成情况以及机械化还田面积任务与还田机具配备率。 |
30 |
系统信息、第三方核查报告 |
||
切碎抛洒实施情况 |
安装、启用切碎抛洒装置情况;督查、巡查工作到位情况,结合县督查组和第三方核查情况评分。 |
15 |
督查记录、影像资料、第三方核查结果 |
||
秸秆临时堆场管护 |
选址合理,有警示标语,有消防设施,有管护责任人、监督电话,有围栏。 |
2 |
现场检查 |
||
其他项目 |
社会调查 |
农民满意度 |
2 |
民意调查 |
|
档案建立 |
建立专项档案 |
2 |
现场检查 |
||
信息报送 |
通过各级农业农村网站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夏、秋各2条) |
2 |
信息统计 |
||
合计 |
100 |
附件10:
2023年如东县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确认表(全量离田专用)
年 月 日
承 接 主 体 |
名 称 |
|||
地 址 |
||||
负责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电 话 |
||||
人数(个) |
机械数量(台、套) |
|||
申请内容 |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意见 |
年 月 日 |
|||
镇政府 意见 |
年 月 日 |
|||
证明材料 |
农业机械汇总表,农机作业人员名单 |
附件11:
2023年如东县____镇(村)社会化服务台账
(全量离田专用)
服务组织:
服务日期 |
机手姓名 |
机具型号 |
服务对象名称 |
作业地址 |
作业 内容 |
作业面积 |
机手签名 |
服务对象签名 |
注:各服务主体的服务台账,可以根据自身实际使用的派工单代替。
附件12
2023年如东县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申报表
(全量离田专用)
申报主体名称 |
联系电话 |
|||
住 址 |
镇 村 组 |
|||
作业环节 |
作业地点 |
|||
申请作业补助面积(亩) |
系统编号 |
|||
开户行全称 |
||||
卡号(账号) |
||||
申报主体意见(签字盖章) |
本人(本单位)承诺,以上申报补助情况属实。 年 月 日 |
|||
所在村居意见(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
|||
所属镇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
|||
说明:1、作业面积保留整数。2、此表一式2份,镇留存1份、报县农业农村局1份。3、此表需附作业面积、耕深等远程监测数据和现场作业图片1-2张。3、跨村作业的每村填报一张。 |
附件13
2023年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全量离田专用)
填报日期: 月 日
序号 |
村居名称 |
经营主体名称 |
银行汇款名称(姓名) |
开户行全称 |
银行账号/卡号 |
作业机具监测系统编号 |
作业地点(村、组) |
作业面积(亩) |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元) |
联系电话 |
1 |
||||||||||
2 |
||||||||||
合计 |
||||||||||
说明:1、作业面积保留整数。2、此表一式2份,镇留存1份、报县农业农村局1份。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镇(区、街道)农业部门:(签字盖章)
镇(区、街道)政府分管领导:(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