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丰利镇农村干部队伍,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为农服务水平,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镇招聘一批后备村(社区)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16名,其中男性11名,女性5名。
本次招聘分成五个片区,报名人数按照不低于1:3比例进行,其中:
石屏片区(包场村3名、环堤村1名、南宁村1名、兴南村2名、张家园村1名)拟招聘8人(男5女3);
凌河片区(九和村1名)拟招聘1人(女1);
五义片区(花园桥村1名、家庙桥村1名、陈葛庄村1名)拟招聘3人(男3);
环农片区(环农村1名、环渔村1名)拟招聘2人(男1 女1);
丰西片区(玉窑村2名)拟招聘2人(男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志于从事农村工作,能够全职从事为农服务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丰利镇户籍或长期在丰利镇生活、工作的(无本镇户籍人员,请出具常住或现工作单位证明,加盖常住村(社区)和工作单位的公章);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好学上进,作风务实,群众基础好;
3.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农村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理论基础和文字功底;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6.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招聘计划本村户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包含曾经被采取过行政、刑事强制措施)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适岗评价、考察(政审)、体检、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日—4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丰利镇政府大楼317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0864907。
3.提供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常住证明(由常住村(社区)党组织出具)、退伍证、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4.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三年内不得参加本镇同类招聘考试。
(2)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领取并填写《招聘报名表》,由镇纪委、组织人事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电话告知笔试时间及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未通过初审者不再通知)。相关应聘材料复印件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涉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党的相关政策及农业农村工作基本知识(75分);适应岗位需要的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技能(25分)。
笔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三)面试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录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取数,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报考人员的适岗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和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及情绪的稳定性等基本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四)适岗评价及加分
由有招聘计划的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应聘人员户籍、常住地或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进行适岗评价打分。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10%。
加分:中共党员加1分,退伍军人加1分,计算机专业或中文专业本科生(全日制)加2分,加分不超过3分。
(五)考察(政审)及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农业、纪委、组织人事等人员组成)负责,侧重了解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
如有考察(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根据成绩在相应程序阶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提交镇党委讨论确定后,进入试用阶段。
五、人员性质及待遇
关于性质:本次招聘的人员为村(社区)后备干部,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发放转正定级后的同等基本报酬,按相关要求缴纳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组织聘用,按东办发〔2015〕21号文规定,享受村干部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丰利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贯彻“自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招聘全过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4583112。
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