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dxfgw/2019-00167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9-02 | 发布日期: | 2019-09-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明确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
《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明确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9年8月26日,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明确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问:本次幼儿园收费标准管理政策调整的执行范围及执行时间是什么?
答:执行范围:县城及各镇(区);从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问:幼儿园收费管理调整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定价目录》,《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民办教育收费改革的指导意见》。
问: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的调价原则如何规定?
答:《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公益性和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统筹考虑政府投入实际及规范化办园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如何调整?
答: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基准收费标准加浮动幅度管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实行基准价加浮动幅度管理,基准收费标准调整为:省优质园450元/生.月,市优质园360元/生.月,合格园280元/生.月。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同等级幼儿园保教费基准价的15%,下浮不限。
问:暂未定级的新建公办幼儿园(含设立分园)如何确定收费标准?
答:新建公办幼儿园(含设立分园)暂未定级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等级及试行收费标准意见,经县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执行,幼儿园评估定类后,按相应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
问:公办幼儿园为不满3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含小托班),如何收费?
答:公办幼儿园为不满3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标准由县教育部门提出意见,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执行。(《关于明确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早期保育教育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为不满3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标准在幼儿园正常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80元。)
问:全日制公办幼儿园的托管费如何收取?
答:全日制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4:30至6:00),为幼儿提供托管服务,可收取托管服务费用,托管费标准由县教育部门提出意见,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执行。(《关于明确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全日制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4:30至6:00),为幼儿提供托管服务,可收取最高不超过80元/生.月的托管费。幼儿托管遵循自愿原则,由家长提出申请,并与幼儿园签订托管协议后方可收取托管费,不得与保教费统一收取,不得向接受托管服务的幼儿家长在非托管时间加收费用,不得以兴趣培养、教材玩具使用、提供食物的名义另设收费项目收取费用。)
问:公办幼儿园伙食费如何收取?
答:公办幼儿园伙食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营利。
问: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如何管理?
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视同公办幼儿园进行收费管理。
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外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托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住宿及服务成本、政府财政补助、家庭承受能力以及教育部门批准的幼儿园等级等因素提出建议,报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伙食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问: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如何管理?怎样收费?
答: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幼儿园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办园成本、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社会承受能力及市场状况等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应当于新学年开学3个月前向社会公示。
问: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的收取有哪些要求?
答: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可以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实际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相关退费规定处理。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方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
幼儿园提高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问:幼儿园保教费如何计退?
答:幼儿园保教费按月计退。由于幼儿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交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保教费交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交保教费。
因幼儿园原因(含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停课的,幼儿园应当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
因幼儿园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幼儿退园的,幼儿园应当全额退还收取的保教费,造成幼儿损失的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问: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如何收取?
答: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以提出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
问:幼儿园代收费如何收取?
答:幼儿园代收费按照自愿原则,据实结算。
问: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如何确定?
答:保教费按日计算,费用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同等级幼儿园实际执行标准的30%。
问:扶困资助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符合国家学前教育资助条件的在园幼儿,优惠减免及资助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问:幼儿园收费项目、收费行为规范等按照什么进行管理?
答:幼儿园收费项目、收费行为规范等按《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