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rdxfgw/2019-00164 | 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东发改价〔2019〕147号 | ||
| 成文日期: | 2019-08-26 | 发布日期: | 2019-08-26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明确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早期保育教育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
关于明确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早期保育教育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县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不满3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不满3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标准在幼儿园正常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80元。
2.各幼儿园应完善早期保育教育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并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3.本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如东县财政局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