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rdxfgw/2019-00165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东发改价〔2019〕148号
成文日期: 2019-08-26 发布日期: 2019-08-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明确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明确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8-30 09:04 累计次数: 字体:[ ]

县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县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日制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4:30至6:00),为幼儿提供托管服务,可收取最高不超过80元/生.月的托管费。

2.幼儿托管遵循自愿原则,由家长提出申请,并与幼儿园签订托管协议后方可收取托管费,不得与保教费统一收取,不得向接受托管服务的幼儿家长在非托管时间加收费用,不得以兴趣培养、教材玩具使用、提供食物的名义另设收费项目收取费用。

3.各幼儿园应完善托管收费管理制度,并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4.本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