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rdxfgw/2024-00035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国土资源、能源\石油与天然气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发改委 文号: 东发改价〔2024〕44号
成文日期: 2024-03-25 发布日期: 2024-03-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明确我县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关于明确我县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来源: 如东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3-28 16: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县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持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终端销售价格灵敏反映市场供需变化,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发改价格发〔2023〕989号),经价格听证、风险评估和定调价委员会集体审议等程序,并报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明确如下:

一、联动范围。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含通过管道、汽车、船舶等方式的运输费用)实施联动。采购价格原则上按照燃气企业采购的居民用燃气全部气源加权平均价格确定。

二、联动周期。结合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保供情况、燃气企业居民用天然气实际采购价格或当期预测采购价格,适时联动调整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按半年或一年联动。

三、联动方式。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期实际采购价格或当期预测采购价格进行联动。价格低的气源优先保障居民用气。

1、按实际采购价格联动: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采购成本计算采购价格。实际采购价格通过严格审核燃气企业发生的购气合同和发票计算采购成本进行核定。

2、按预测采购价格联动:根据燃气企业已签订合同明确的预采天然气购进量、购进价格和往年同期用气需求情况等,对采购价格进行合理预测。同时建立偏差校核机制,对预测价格与实际采购价格的差异部分,纳入后期联动统筹考虑。

四、联动公式。首次建立联动机制时,终端销售价格(含一二三阶梯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综合平均价)=企业加权平均采购价格(含东能管输费)+企业核定配气价格。

联动机制建立后,按实际采购价格联动时,终端销售价格(指一二三阶梯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综合平均价)=上期终端销售价格+(本期加权平均采购价格-上期加权平均采购价格)/(1-天然气供销差率)±上期应调未调金额/本期供气量。

按预测采购价格联动时,终端销售价格(指一二三阶梯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综合平均价)=上期终端销售价格+(本期加权平均采购价格-上期加权平均采购价格)/(1-天然气供销差率)±上期应调未调金额/本期供气量±偏差金额/本期供气量。

其中,采购价格为按照各企业不同气源销售量加权平均价格;天然气供销差率按照上一年度燃气企业实际供销差量确定,最高不超过4%。

五、联动幅度限制。居民生活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应坚持平稳从紧原则,设置上调幅度限制,避免过度增加居民用气负担。

1、综合考虑我县居民承受能力及往年调价情况,设定上调金额或涨幅上限,原则上居民用气第一阶梯价格单次上调不得超过0.50元/立方米,下调幅度不限。

2、当天然气市场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可能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产生严重不利影响时,经报县政府批准,可暂时中止联动。

3、按照联动机制测算居民生活用天然气第一阶梯价格超过上调幅度未调金额,可纳入后期联动统筹考虑或分期逐步实施。

4、配气价格调整时,终端销售价格相应调整,不受联动机制限制。

六、联动程序。联动程序可分为一般程序、简易程序。

1、一般程序的价格联动:居民第一阶梯用气价格累计上调超过门站价格 5%时,适用一般程序,报政府审定后实施。

2、简易程序的价格联动:天然气价格下调、居民第一阶梯用气价格累计上调不超过门站价格 5%(含)时,适用简易程序,由价格主管部门按联动机制调整终端销售价格,提高联动时效。

七、建立健全价格信息公开制度。各燃气企业要及时报送采购合同、结算票据、加权平均采购价格等所有天然气采购价格信息。按照要求在门户网站和营业场所定期公开气源采购批次、采购量、采购单价、加权平均采购价格等信息。燃气用户可向燃气企业申请查询燃气采购气源等相关信息。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终端销售价格,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对天然气企业公开的价格信息进行抽查核实,必要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核查。

八、加强宣传引导和价格监管。开展对联动机制的政策宣传解读,增加公众对联动机制的了解和支持;按联动机制调整终端销售价格,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平稳实施。要加强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合理制定配气价格并按时校核,做好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跟踪监测。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高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擅自提高天然气销售价格、违规收取燃气工程安装费等各种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