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rdxfgw/2020-00269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发改委 文号: 东发改价〔2020〕109号
成文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06-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公布我县热力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我县热力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6-08 15: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根据《如东县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试行)》(东发改〔2017〕10号)的规定,结合秦皇岛煤炭网发布的秦皇岛港口动力煤平仓价,现将我县热电联产企业的热力销售价格公布如下:

一、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秦皇岛煤炭网发布的秦皇岛港口50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的中位数综合平均值为477.17元/吨。

二、根据《如东县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试行)》(东发改〔2017〕10号)规定的煤热价格联动的基准价格、煤热联动比价系数,调整我县热力销售价格,调整后的热力最高销售价格为177.5元/吨,下浮不限。

三、对安装脱硫设施,实行在线监测,达标排放的热电企业,热力销售价格每吨可加价3.00元。对热电企业脱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且脱硝、除尘在线监控系统与环保联网达标排的企业,实行热力销售脱硝、除尘加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热电企业(参照省物价局公布的环保电价文件)销售热力可在执行规定的热力销售价格的基础上,相应加收脱硝、除尘加价5.00元/吨(其中:脱硝加价4.00元/吨,除尘加价1.00元/吨)。

四、热电联产企业要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做好相关供热服务工作。

五、以上价格自2020年6月10日供汽量起执行。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