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rdxfgw/2025-00063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发改委 文号: 东发改价〔2025〕77号
成文日期: 2025-07-10 发布日期: 2025-07-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明确长沙镇公益性骨灰堂基本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明确长沙镇公益性骨灰堂基本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7-11 10: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县长沙镇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苏发改规发〔2023〕3号)、《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 省市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5〕69号)、《市民政局 市发改委 市市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通民事〔2025〕1号)等有关规定,经对长沙镇公益性骨灰堂项目现场勘察、成本调查测算和定调价委员会集体审议等程序,并报县政府同意,现将你单位骨灰堂骨灰寄存、守灵用房租用两个基本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骨灰寄存:骨灰寄存收费标准为每年50元/份,根据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如一次性收取,最长收费年限不得超过20年,双方以合同约定方式确定计收方式。

2、守灵用房租用:大厅收费标准450元/天,小厅收费标准400元/天(当天租用不足12个小时的按半天收费,当天租用超过12个小时的按一天收费)。上述收费标准中包括休息室、遗体告别床、空调、厅内横幅、音响、灯光、跪垫等基本配置。

二、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1、严格执行收费公示。殡葬服务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服务单位应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和网站公示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延伸服务项目清单,主动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单位、优惠减免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规范执行收费管理。骨灰寄存应与其家属(代理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包含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期限、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规定,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3、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各职能部门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的管理,加大殡葬便民惠民政策宣传,并落实对特困群众优惠措施;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机制,严格查处殡葬服务单位价格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三、执行时间

以上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如东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