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rdxfgw/2026-00009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国土资源、能源\石油与天然气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发改委 | 文号: | 东发改价〔2026〕7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7 | 发布日期: | 2026-01-27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核定我县“镇镇通”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
关于核定我县“镇镇通”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关于核定我县“镇镇通”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县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目前我县各乡镇管道燃气“镇镇通”项目已开通通气,为保证“镇镇通”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的顺利过渡,满足“镇镇通”非居民天然气用户需求,维护供用双方共同利益,经成本调查、部门会商等程序,现就我县“镇镇通”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核定如下:
一、“镇镇通”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我县“镇镇通”项目管道天然气的气源,在与全县天然气主管网接通之前为LNG,鉴于项目近两年来的运营情况,我县“镇镇通”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继续执行《关于明确“镇镇通”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发改价〔2024〕22号)文件标准,即: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对“镇镇通”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不超过各自“镇镇通”当月LNG实际单位采购成本与核定的配气价格之和,下浮不限。除此以外,销售价格中不得以其他名义向“镇镇通”非居民管道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期间如遇我县燃气价格政策调整即相应调整;如“镇镇通”管道接入全县管道天然气主管网,则统一执行全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三、相关要求
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须严格执行“镇镇通”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政策,每月及时公示“镇镇通”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等信息,并切实做好“镇镇通”管道燃气保供和价格宣传解释工作。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