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rdxfgw/2023-00143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工业、交通\公路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如东发改委 | 文号: | 东发改价〔2023〕85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5-31 | 发布日期: | 2023-05-31 | 有效性: | |
| 名称: | 关于如东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的通知 | ||||
县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精神,进一步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经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风险评估和定调价委员会集体审议等定价程序,并报县政府同意,现对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文件精神,改革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即政府制定基准运价(包括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车公里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企业在基准运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包括起步价/起步里程、车公里价)。
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结构和标准
1、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10元/2.5公里。
2、车公里基准价:单程:2.40元/公里;双程:1.60元/公里。
3、浮动幅度:起步价在基准运价基础上可上下浮动1元/2.5公里;车公里运价在基准运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基准运价浮动包括燃料价格(成品油价格、车用燃气价格等)变化因素,不再另行建立燃料价格联动机制。
4、空驶补贴:单程总里程超过20公里后超过部分在车公里基准运价基础上另加每公里0.40元,单程总里程超过40公里后超过部分在车公里基准运价基础上另加每公里0.60元。往返载客不得加收空驶费。
5、夜间补贴:23时至次日5时的,在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基础上加收20%的夜间行驶费。
6、等候补贴:免费等候时间为5分钟,超过5分钟部分,按0.50元/分钟计费,不足1分钟的按1分钟计算。等候费是指根据乘客要求停车或行驶途中交通拥堵等原因造成车辆0速度下的补贴。因承运人原因,如车辆抛锚等因素造成的等候时段,不得收取等候费。
7、超起步里程计算方式:超过起步里程后以行驶0.2公里为计算单位(实行区间段计费),超过2.5公里开始计费。
8.其他:合乘、过路、过桥、过渡等费用由驾驶员与乘客在乘坐前协商议定。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计费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三、价格行为管理
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政策和明码标价制度,在出租车的醒目位置张贴标价签。严格执行出租车打表收费制度。
2、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建立内部形成机制,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科学合理地制定价格,并保持相对稳定,价格调整前企业公示期不少于15天,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出租车经营者应当共同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严禁相互串通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零时起执行,为保持巡游出租车运价相对稳定,基准价上浮的相关政策自发文之日后三个月后生效。原《关于调整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的通知》(东价[2014]69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如东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浮动报备表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