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rdxfgw/2021-00193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发改委 文号: 东发改价〔2021〕118号
成文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06-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核定如东汽车客运站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核定如东汽车客运站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6-29 16: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调整)停车服务收费的建议》收悉。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价格条例》、《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如东县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报经县政府同意,现就你公司如东汽车客运站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小型车辆

首段

时间

免费停放时间

首段时间内收费

首时段后计费

日最高

收费

备注

站前

广场

白天

4小时

1小时

5元

0.5元/1小时

10元

此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夜间

1元/4小时

地下停车库

白天

2小时

1元/3小时

8元

夜间

1元/4小时

说明:

1.停车设施24小时收费(夜间时段为20:00-8:00)。

2.计时收费按时段标准分档累计收取,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的,重新计时收费。

3.首时段后,各收费时段不足1个计费单位时长的按1个计费单位时长收费。

4.收费时间段单次停车不超过免费停放时间,免收停车费。当临时停放超过免费停放时间,计费时间按进场时间开始计算。

5.小型车(客车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货车车长小于6米或总质量小于4500公斤、机动三轮车)、中大型车(除小型车以外的车型),中大型车辆收费标准为小型车辆的双倍收费,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新能源车减半收费。

二、优惠政策

1.对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机动车,按相应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停车费。

2.对持有C5驾照且由本人合法驾驶的机动车实行免费停车3小时。

3.处于营运期限内的出租车辆停在专属区域内免收停车费。

4.对军车、警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在执行公务或作业的免收停车费。

三、相关要求

1.在停车设施场所的醒目位置要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

2.收费前要制定停车服务内部管理制度,使用合法票据。坚持诚信经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妥善处理停车服务收费矛盾纠纷。

3.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