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863/2018-00037 | 文号: | 东城管发〔2018〕37号 | ||
名称: | 关于印发《县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生成日期: | 2018-05-18 |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回应)/政策文件/通知 | ||||
发布机构: | 城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
发布人: | 顾亚香 | 审核人: | 顾亚香 |
局机关各科室,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县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经研究,现将《县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如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县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查实施方案
2018年是我县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后,新一轮创建周期(2018—2020年)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整洁、有序的城市容貌,全力保障我县顺利通过本年度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根据文明城市测评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职责和县创建指挥部交办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管系统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查中各项任务的完成,局成立迎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斌
副组长:左建国、孙晓禹、於海兵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城管执法大队、环境卫生管理处及公安派驻警务室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管理科,於海兵任办公室主任,王峰任办公室副主任,梁建松、沈剑军、王新铭、王雪晴、杨建银、周晓巍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为:负责局系统全国文明城市迎查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任务交办、督查考核、材料收集等。
二、检查方式及范围
检查人员以暗访方式进行,随机抽取点位,不查阅材料(除个别考察点位外)、不听取汇报。实地考察项目共设 33 类,包括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景区(公园)、车站、公交站台、公交车、出租车、宾馆酒店、小餐饮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政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医院、公共文化设施、好人文化传播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经营性网吧、旅行社、窗口行业营业厅、室外公共厕所、建筑工地、街道、城市社区、居民小区、乡镇、建制村等。
三、检查时间
每个年度检查2次,年中和年底各一次。
四、任务分解及人员职责
(一)任务分解
(见附件)
(二)人员职责
1.市容管理类
组 长:於海兵
责任人:王新铭
成 员:各中队中队长
(1)各责任中队必须加强辖区内的管理力度,确保被检查区域内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店外(占道)经营、无流动摊点、无乱设或破损广告,无播放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现象,市容秩序良好;
(2)督促各临街商铺经营业主严格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做好门前卫生保洁工作,确保门前路面无杂物、无痰迹、无油渍、无污染;
(3)督促各大商场做好各自区域内的停车秩序管理工作,协助车辆秩序管理人员做好车辆秩序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无一车辆占用盲道;
(4)各中队在管理过程对乱张贴、散发小广告的现象要及时制止;路段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遗漏的乱张贴广告要及时清理,难以清理的要在第一时间通知环卫处进行清理,确保被检查区域内无一处乱张贴广告。
2.广告管理类
组 长:於海兵
责任人:王 峰、王新铭
成 员:姜福祥、张文杰、各中队中队长
主要职责:
(1)通知各商家(业主)在所属的LED流动字幕电子显示屏中播放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占广告比例≥30%;
(2)将县委宣传部提供的公益广告文字、图片在大型户外显示屏中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占广告比例必须≥30%;
(3)根据县委宣传部提供的样式在相关位置设置公益广告。
3.违建管控类
组 长:孙晓禹
责任人:石启华
成 员:朱正泉、杨军、顾汉超,各中队中队长
主要职责:
加大对辖区内违法建筑的巡查、监管和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并迅速拆除。
4.渣土管理类
组 长:於海兵
责任人:王 兴
成 员:各中队中队长
主要职责:
(1)加强对辖区内各类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车辆抛撒滴漏和车轮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现象的发生,如抛撒滴漏情况已发生的必须迅速实施清理,并查找源头,坚决予以处置和制止,确保路面整洁;
(2)加强对各施工工地出入口的监管力度,施工工地出入口没有采取硬化措施,未按要求配备冲洗设备的,要督促施工单位迅速整改。
5.交通管理类
组 长:於海兵
责任人:王 峰、张福田
成 员:停车管理办公室、公安派驻城管警务室人员
主要职责:
(1)指导、督促人力三轮车行业协会加强对人力三轮车的管理,确保人力三轮车营运秩序规范、良好;
(2)严厉打击非法载客和非法改装的“三小车辆”,确保检查期间无一辆非法载客和非法改装的“三小车辆”;
(3)积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做好县城区交通整治工作。
6.停车管理类
组 长:於海兵
责任人:王 峰、王新铭、张福田
成 员:邵正明、各中队中队长
(1)加强人行道板上的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力度,指导临时车辆秩序管理人员,加强对人行道板上非机动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一车辆占用盲道;
(2)劝阻汽车驾驶员,不得将汽车停放在人行道板上,不得占用盲道,如发现汽车停放在人行道板上,应及时通知车主驶离;
(3)引导汽车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并按规定方向有序停放,不得逆向停车;
(4)对人行道板上压占盲道及乱停放的车辆未及时驶离的,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用拖车拖离现场。
7.环卫保洁类
组 长:左建国
责任人:朱晓建、杨建银、朱松华、施鹏程、范晓敏
成 员:环卫处各科室及站(所)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加大路段保洁力度,及时清运各路段垃圾,确保路面清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痰迹;
(2)全面检查环卫设施设置情况,设置分类垃圾桶,确保垃圾桶、果壳箱齐全,卫生设施整洁卫生、排放整齐;
(3)不定期的对主要路面实行洒水保洁;
(4)加强城区公厕的保洁,做到公厕无恶臭,池面无污迹;
(5)对乱贴、乱画的现象及时制止、取缔、清理,确保被检查区域内无一处乱涂乱写和乱张贴广告。
8.督查考核组
组 长:孙晓禹
责任人:梁建松、杨建银、王雪晴
成 员:局督察协调科、执法大队督查中队、环卫处督查科、数字化指挥中心监督受理科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1)督查人员要加大路面督查力度,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督查考核办法》予以扣分,对创建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消极怠工的,及时上报局创建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批评、通报、追责;
(2)督察协调科要及时将督查情况汇总,报送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结合创建要求,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单位下发督办单,推进任务落实;
(3)数字化指挥中心要充分发挥信息采集员的作用,针对检查内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信息采集,迅速上传至平台,并督促各单位按时处理到位。
9.宣传报道组
组 长:左建国
责任人:董晓峰
成 员:傅亚飞
主要职责:
(1)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本单位开展创建迎查工作的相关情况;
(2)及时收集、挖掘创建整治工作中推进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典型事迹,予以宣传;
(3)及时关注县内网站、微信平台等载体有关创建工作的讨论,引导网民积极支持和配合城管系统的创建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与省文明城市创建相比,测评的标准更高更严,且检查均是以暗访方式进行,提名城市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因此,全体人员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城管系统在创建检查中不失分。
二是迅速行动,全身投入。从本轮创建周期开始,测评次数由原来的一年一次变为一年两次。各单位在创建迎查工作中,要严密组织,迅速行动,克服各种困难,既要做好集中整治,更要注重常态长效管理,统筹安排,全面抓好落实,突出工作的高标准,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三是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各单位在创建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做到分工不分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及时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或重大事项要及时按级汇报,力争做到交办事项件件有落实,整治行动天天有成果。
四是强化督查,明确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创建标准,细化任务分解,层层传递压力,明确责任到人。局将根据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抓好督查工作,各级督查人员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及时反馈督查情况。对创建工作中因人为因素导致的问题将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附件:县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查任务分解表
县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2018年全国
文明城市创建迎查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检查点位 | 测评内容 | 分管领导 | 责任 单位 | 责任人 |
1 | 城市 出入口 | 周边管理有序、环境整洁 | 於海兵 左建国 | 执法大队 环卫处 | 王新铭 杨建银 |
2 | 主次干道 | 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无被侵占现象 | 於海兵 | 市容科 执法大队 | 王 峰 王新铭 |
有分类收集的垃圾箱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
公共厕所设施(含无障碍设施) 完好,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
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 於海兵 左建国 | 执法大队 环卫处 | 王新铭 杨建银 | ||
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
无随地吐痰现象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 於海兵 | 执法大队 | 王新铭 | ||
遛狗牵绳,路面无宠物粪便 | 左建国 於海兵 | 环卫处 执法大队 | 杨建银 王新铭 | ||
3
3 |
商业大街
商业大街
| 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现象 | 孙晓禹 於海兵 | 违建整治办 执法大队 | 石启华 王新铭 |
沿街商铺无出店经营现象 | 於海兵 | 执法大队 | 王新铭 | ||
无乱设流动摊点现象 | 於海兵 | 执法大队 | 王新铭 | ||
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无被侵占现象 | 於海兵 | 市容科 执法大队 | 王 峰 王新铭 | ||
有分类收集的垃圾箱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
沿街公共厕所设施(含无障碍设施)完好,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
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 於海兵 左建国 | 执法大队 环卫处 | 王新铭 杨建银 | ||
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
无随地吐痰现象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 於海兵 | 执法大队 | 王新铭 | ||
无播放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现象 | 於海兵 | 执法大队 | 王新铭 | ||
遛狗牵绳,路面无宠物粪便 | 左建国 於海兵 | 环卫处 执法大队 | 王新铭 杨建银 | ||
4 | 背街小巷 | 无乱堆杂物、乱搭乱建现象 | 孙晓禹 於海兵 | 违建整治办 执法大队 | 石启华 王新铭 |
5 | 公共广场 | 公共厕所设施(含无障碍设施)完好,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有分类收集的垃圾箱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
无乱设流动摊点现象 | 於海兵 | 执法大队 | 王新铭 | ||
6 | 景区 (公园) | 景区(公园)主要出入口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 於海兵 | 市容科 执法大队 | 王 峰 王新铭 |
有分类收集的垃圾箱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
7 | 车站 | 车站出入口机动车、非机动车疏导有序,周边车辆有序停放 | 於海兵 | 市容科 执法大队 | 王 峰 王新铭 |
8 | 公交站台 | 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 现象 | 左建国 於海兵 | 环卫处 执法大队 | 杨建银 王新铭 |
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
9 | 小餐饮店 | 无乱排油烟、露天烧烤现象 | 於海兵 | 执法大队 | 王新铭 |
10 | 集贸市场 | 门口或周边无乱设摊点经营现象 | 於海兵 | 执法大队 | 王新铭 |
周边车辆停放有序 | 於海兵 | 市容科 执法大队 | 王 峰 王新铭 | ||
11 | 商场超市 | 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 於海兵 | 市容科 执法大队 | 王 峰 王新铭 |
12 | 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 | 周边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 於海兵 | 执法大队 | 王新铭 |
13 | 室外公共 厕所 | 配套设施完好,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
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
13 | 建筑工地 | 运输渣土车辆驶出工地前进行冲洗、采取防止抛洒措施,无渣土 抛洒现象 | 於海兵 | 执法大队 | 王 兴 |
14 | 居民小区 | 无乱搭乱建、乱堆杂物现象 | 孙晓禹 於海兵 | 违建整治办 执法大队 | 石启华 王新铭 |
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
垃圾分类容器、标识齐全,垃圾实现分类投放和驳运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 ||
垃圾箱(桶)完好、整洁、密闭,垃圾箱房周围无垃圾散落、 污水外溢现象 | 左建国 | 环卫处 | 杨建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