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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35863/2018-00025 文号: 东城管发〔2018〕28号
名称: 关于印发如东县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生成日期: 2018-04-30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解读)/政策文件/通知
发布机构: 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
发布人: 顾亚香 审核人: 顾亚香

关于印发如东县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县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根据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制定了2018年如东县城市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责任清单内容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具体要求落实到位,并将落实责任情况及时上报考评系统,报送资料务必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

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将对上传的落实监督责任工作资料进行系统审核。同时,通过系统筛选,对上报的主体责任材料和审核情况等进行督查,每季度组织督查小组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实地走访,将班子、班子成员落实责任制情况与科室、下属单位相关人员反映情况进行比对核实。每季度通报阶段性督查考核情况。

考核分值将折算县整体目标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得分。

各下属单位、代管单位及党组织根据清单内容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任务落在实处”,推动城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附件:

1.如东城管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2.如东城管局班子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3.如东城管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       2018年如东城管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责任名称

序号

考核内容

工作措施及目标要求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组织领导

1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

1.召开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的相关会议2.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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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制定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制定年度责任清单。

制定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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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每半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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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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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年党风廉政情况汇报

4

年底前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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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5

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纳入综合考核,年底组织开展重点检查考核。

将党风廉政考核纳入局督查考核办法

年底组织开展检查考核

6

研究上级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并抓好整改。

对涉及的反馈意见研究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

7

年底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会,逐一点指出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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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责任述职会

正风肃纪

8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八项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本地贯彻落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1.完善制度;2修改项目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

严格执行

严格执行

9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政令畅通。

制定工作方案

严格落实

严格落实

严格落实

10

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

完善作风建设工作方案

下发作风建设工作方案

围绕上级安排及反应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围绕上级安排及反应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11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突出问题。

围绕上级下发的整治任务,拿出治理方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选好用好干部

12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干部选拔全程纪实制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落实责任制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干部选拔任用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记录上报考核系统

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

13

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1.落实党务、政务公开;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党组会记录随时上报

14

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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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风险点排查,制定排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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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瞒报等违纪违规问题。

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需经主要领导签字上报

16

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责任,根据局2017年下发的试行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

对存在问题人员及时提醒谈话

对存在问题人员及时提醒谈话

对存在问题人员及时提醒谈话

对存在问题人员及时提醒谈话

领导和支持纪律审查

17

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严格执行

18

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支持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严格落实

源头 治理

19

扎实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形成至少一项特色品牌,净化政治生态。

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工作记录、照片

 

20

加强党性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每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召开系统作风效能大会

开展“5.10”思廉日活动

开展9月廉政专题教育月活动

开展国际反腐日活动

21

健全并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督访制度,化解信访问题。

制定领导干部接访工作计划

做好来信来访处理

做好来信来访处理

做好来信来访处理

促进齐抓共管

22

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体系(以树状结构具体到个人),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延伸到科室、中队、站所等基层单位,科室、中队、站所等主要负责人分别制定责任清单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研究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分解

1.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体系2.督促下属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

督促下属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

督促下属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

完善问责机制

23

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

制定追究制度

严格落实

严格落实

严格落实

负面清单

1

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或行业不正之风,被上级查实的有,被市级及以上点名通报的。

2

因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被通报、约谈、曝光、投诉举报查实或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

3

对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职责范围内的案件,不支持不保障甚至干扰的。

4

不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5

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民主议事决策等制度,班子内部不团结

6

因党务、政务公开不到位,发生有效投诉的;未及时办理各级交办的群众诉求或对上级交办问题不认真办理,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附件2:      2018年如东城管局班子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责任名称

序号

责任内容

工作措施及目标要求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一责任人责任

1

 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主持“四个亲自”相关活动不少于1次。

1.主持“四个亲自”相关活动不少于1次。

1.主持“四个亲自”相关活动不少于1次。

1.主持“四个亲自”相关活动不少于1次。

2

与下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责任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责任。

1.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抓好责任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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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每月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法纪观念。

1.制定党组学习计划;2.每月组织一次学习。

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并做好记录

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并做好记录

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并做好记录

4

每年底主动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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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

5

参加纪委全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全局性会议和重要活动,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参加纪委全会等全局性会议和重要活动;2.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

6

组织领导并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每季度组织1次检查考核,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并形成记录。

7

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召开党组会,明确相关要求

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上半年检查考核工作

督促整改党风廉政存在问题

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全年检查考核工作

8

根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谈话活动实施办法(试行)》(通办发〔201710号)要求,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经常与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每月谈话人数不低于应谈人数的8%;开展任前谈话、回访谈话、民主生活会等,指出问题和不足。

1.做好春节前廉政教育,上1次廉政党课;2.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1次。

1.“5.10”思廉日上1次廉政党课。

2.每月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1次。

1.结合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廉政教育工作;2.每月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1次。

1.每月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1次;2.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

负面清单

1

不督促检查班子其他成员或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2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力,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时提醒、批评、诫勉,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蔓延。

3

不敢担当、失职渎职,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4

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

5

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对重大问题不听取情况汇报,不做出明确表态。

6

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自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带头遵守并督促分管单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7

不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责任,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时提醒、批评、诫勉的。

 

附件3:

2018年如东城管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责任名称

序号

责任内容

工作措施及目标要求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一岗双责责任

1

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范围内下属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并向党组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1.传达部署检查党组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精神不少于1次,要有图片文字材料。

1.听取分管范围上半年内下属党组织落实情况;2.向局党组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3.及时传达部署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工作。

1.及时传达部署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工作。

1.听取分管范围内全年下属党组织落实情况;2.向局党组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

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定期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教育,全年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

3

根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谈话活动实施办法(试行)》(通办发〔201710号)要求,及时对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与分管部门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每月谈话人数不低于应谈人数的8%

1.做好春节前分管范围廉政教育 ;2.组织开展廉政谈心谈话。

1.每月与分管范围内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1.每月与分管范围内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1.每月与分管范围内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4

检查督促分管、联系科室、站所等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每季度组织1次检查考核,督促分管范围内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形成记录。

负面清单

1

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自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带头遵守并督促分管单位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2

对群众来信来访久拖不办的,或未实行领导包案,信访积案化解不力,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3

不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责任,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及时提醒、批评、诫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