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 岔河镇 发布时间:2017-01-17 09: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基层党组织、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中共如东县岔河镇委员会

      如东县岔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8日

 

 

附件

 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根据国家、省市和县《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精神,结合法治岔河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镇新要求,紧密围绕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顺应新型媒体发展新态势,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实践,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治镇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岔河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 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治实践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镇、各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达到100%。
    ——法治知识广泛传播,公民知晓宪法法律、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普遍了解法律救济途径和程序。

——厉行法治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法治信仰逐步确立,公民自觉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领导干部公务员敬畏法律、尊崇法治、捍卫法治。

——公民获得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的路径充分、便捷,线上线下各类法律服务渠道畅通,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分别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重点突出项目建设、园区建设等发展战略,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经济建设各个领域,渗透到法治建设各个环节,为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群众。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收集、分析、研判不同人群及各阶段的法治需求,提供更加适时、适用、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

——坚持完善机制,融合推进。切实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大力培育发展法治宣传教育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国民教育、基层依法治理深度融合,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合作、互动共治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要突出抓好重点对象,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实践引领,普治并举。 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让他们在法治实践中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继承传统,创新发展。在总结、传承、推广现有的普法工作经验和品牌亮点基础上,突出运用创新理念引领发展。不断推进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村“三留”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而领导干部、青少年是重中之重。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掌握必备法律知识,培育良好的法律素养,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

重点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尊法守法的模范。系统学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熟练掌握领导和管理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打牢依法依规办事的理论基础,做学法的模范;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守法的模范;坚持依法用权,牢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做用法的模范。

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循序渐进地完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引导青少年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行为习惯。义务教育阶段要初步了解宪法法律基本知识,知晓与其自身相关的法律常识,树立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规则意识,增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注重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发挥企业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掌握与企业运行有关的法律知识,熟知与劳动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理念,使“依法、合规、公平、诚信”成为他们普遍认同和行动自觉,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依法决策的意识。增强企业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完善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拓展企业职工学法用法载体。突出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与他们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企业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继续开展企业守法诚信指数评估,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大力提升农村“三留”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法律素质。建立农村留守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组织网络,健全机制,努力增强农村留守人员自我保护意识。要推动农村留守人员懂法知法,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引导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等普法志愿者与“三留”人员结对帮扶,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定期到村入户,提供法律宣传咨询服务。

    各部门、各单位要因地制宜确定本地区、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对象。教育引导村(居)的基层干部、流动人员、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主动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要加强监狱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促使他们学法守法,更好地回归社会。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及“12?4”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切实加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国家安全、加强社会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教育、医疗、食品安全、金融投资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在法治实践活动中感知法治精神、提高法治素养。

 (四)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全镇“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推动农业现代化,大力宣传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保障项目建设,大力宣传土地房屋征收、项目落户、招商引资等相关法律法规;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从严管党治党,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信访、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五)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建设能力提升、作品创作繁荣、传播体系优化、法治文化惠民等“五大行动”,全面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加强对现有法治文化阵地的维护和提档升级,开展法治惠民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法治报告会(讲座)等学法制度。继续开展“七五”普法培训班,全面提升公务员法治意识。积极落实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各项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我县《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如东县机关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考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意识,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本环节,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强化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认真落实县法宣办等部门《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通知》要求,明确以案释法主体责任,推动法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三)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志愿普法服务等与法治宣传实践有机融合。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法治建设情况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定期深入社区、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延伸“德法同行”服务视角,发挥公益志愿服务力量。

(四)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立足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各层次各领域的依法治理。广泛开展建设法治镇、法治村(居)、法治单位活动。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抓住不同单位依法治理的特点,找准切入点,推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经营。加强对全国、省级和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健全“一村(居)一顾问”制度,发挥村(居)法治工作室职能作用。机关、村(居)、学校、企业、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宣讲,引导广大公民主动有序地参与依法治校、治村、治企等法治实践。

五、实施步骤和安排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召开全镇“七五”普法动员会,全面部署 “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制定下发责任分工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责任分工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报岔河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部门、各单位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年末发布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报告。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全镇“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完善落实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壮大普法队伍。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普法联络员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法治宣传组织网络,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落实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加强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渠道。加大“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的培育,明确大学生村官、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零距离。

(四)加强经费保障。镇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相关专项经费。同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公益性投入,拓宽普法资金的来源渠道。

(五)强化督查考核。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纳入政府对各部门的综合绩效考核之中,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中的考评权重。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动态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普法工作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