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薄弱村物业项目实施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如东县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限期对经济薄弱村物业项目实施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函》(东委办[2016]26号、东财政基层[2016]17号)的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财政对2个经济薄弱村物业项目保底收益兜底未达规定要求,合计少补48万元的整改情况。我镇已由镇财政安排支出48万元,补助龙发村、新桥村2013、2014年度物业项目保底收益,目前补助资金48万元已划转到岔河镇村集体资金代管户。
二、关于镇财政划拨的2个经济薄弱村物业项目资产未纳入村账核算的整改情况。镇财政已将2个经济薄弱村物业项目资产按资产划拨程序,完备了资产划拨手续,目前项目资产已全额划
入2个经济薄弱村,列入村账管理核算。
特此报告
如东县岔河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日
抄送:县委农办,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