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863/2020-00054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4-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政策解读:关于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关于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来源: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4-02 15:1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20〕36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完善社区物业管理体系,落实社区物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部门联动执法进小区,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推进社区物业长效管理,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加快和谐社区和文明城市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7]117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该实施意见。

二、基本内容

(一)提高认识,明晰目标任务

社区是市民生活的基本场所,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元,推动社区物业管理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有利于保证房屋正常使用,促进房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维持社区秩序;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增进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社区文明建设,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水平。

(二)理顺体制,联动形成合力

主要是健全“县级指导,镇(区、街道)负总责,社区协同,部门联动”的管理机制,推进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统筹协调在县;责任落实在镇(区、街道);解决问题在社区;部门联动是关键;建立社区物业管理层级投诉调解网络体系。

(三)分类管理,优选服务模式

社区物业服务要根据各类住宅小区的建筑规模、设施配套、周边环境以及居民需求、业主意愿和服务约定等情况,优选服务模式,实行等级性服务和基础性服务并举,积极推进专业化、标准化、优质化服务管理。

(四)突出重点,规范关键环节

物业管理是是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我县和谐社区建设进程和人民福祉。着力破解物业管理难点,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狠抓关键环节的落实。

(五)落实措施,保障工作推进

坚持强化领导、强化宣传、强化引领、强化扶持“四措并举”,完善长效机制,有效破解县区物业服务业由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过程中的发展瓶颈,不断提升社区物业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