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863/2020-00014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 文号: | 东城管发〔2020〕13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暨队伍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
局机关各科室、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暨队伍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
如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2月26日
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暨队伍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打赢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高质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各项任务,现就我局2020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队伍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如下:
一、强化党建引领队伍,塑造如东城管新形象
1.党建引领抓教育。以党的组织建设为统领,突出管理执法理念教育,着重抓好培育典型、学习典型,着力强化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意识培养。按照每季度一个主题、一个典型,挖掘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敢于担当、顾全大局、乐于奉献的先进事迹,采取党员先锋示范岗、事迹宣讲、报告会、演讲等形式,营造崇尚典型、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增强爱岗敬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
2.严格管理抓作风。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严格队伍管理。梳理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培养 “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严格协管队伍管理,做到学习、教育、培训、管理与执法人员同步。开展新老队员结对活动,做好“传帮带”,促进年轻队员更快成长。〔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3.强化考核抓督查。创新督查方式,调整完善督查考核和评价体系,采取“鱼叉”督查方式,突出督查考核以是否完成工作任务为重心,着力解决考核评价中公平、公正,扣分流于形式,不能准确体现工作真实情况,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和评先评优脱节等问题。〔责任单位:局督查协调科、综合执法大队(督查中队)〕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效能新突破
1.制定完善执法机制。继续推进“三项制度”,制定完善《县城管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对照《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建立健全县城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案件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等规范化制度,完善执法受理、立案、审核的内部流程和机制,力争在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制定。〔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大队(法制科)〕
2.开展执法技能培训。采取集中培训、案例分析、问题研讨、执法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岗位练兵、法规知识竞赛、执法实务操作展示、典型案件评析、执法标兵评选等活动,树立练兵比武,比学赶超的新风气,扎实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实战能力。〔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大队(法制科)〕
3.破解综合执法难题。突出研究解决流动水果车的查处、出店经营的查处、装饰装修破坏承重墙的查处、物业违建监管不到位、执法文书材料不规范,自由裁量把握不准确,以罚代管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查拆力度,提升违建查拆效能等难题。〔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大队(法制科)〕
4.合理下达执法指标。根据各中队的不同职能,参照2019年任务完成情况,合理分解办理案件数,科学下达执法执收任务指标,确保执法效能再提升。〔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大队〕
5.加大执法后勤保障。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大执法装备保障力度。着重突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要求,力争在通讯(4G实时传输记录仪)、勘查取证、警戒防护、执法车辆以及基本办公等执法装备配备方面,解决缺乏和不足的问题。〔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三、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协调指挥新模式
1.厘清职责权力清单。按照上级总体部署,围绕部分行政处罚权下放镇区(街道办)的要求,梳理制定职责清晰的权力清单,厘清执法界限。〔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大队(法制科)〕
2.统筹下派执法力量。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坚持自愿申请和组织安排的原则,严格对照组织人事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执法人员派驻镇区(街道办)的方案,平稳有序将执法力量下派到镇区(街道办)。〔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3.建立协调指挥模式。立足于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原则,探索建立镇区(街道办)统筹协调指挥新模式,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指挥统一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局城镇管理指导科、综合执法大队〕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面貌高品味
1.开展市容秩序整治。一是巩固市场、商场、学校、医院周边整治成果,强化长效管理。对利用汽车兜售商品、店外经营、窗画窗贴等易反复的管理薄弱环节要强化日常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烧饼炉子、早餐店、洗车行、二手车、电瓶车修理等五小行业占道经营以及流动水果车的专项整治;二是继续推进市容环卫责任服务外包(电信、移动、新华书店等),督促商家严格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加大对“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商家的处罚力度;三是加强错时管理力度,合理安排错时管理力量,尤其是做好节假日管理与日常管理的无缝对接。四是加大对人行道、公共场所不按规定停车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做到上述区域场所停车秩序规范有序。将县城三元世纪城作为环境秩序整治试点,在实行交通单循环的情况下,联合公安部门加大对三元世纪城市容秩序、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责任单位:局市容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
2.规范渣土运输管理。针对渣土违法运输、处置,末端执法难的问题,强化事先管控,源头管理。一是通过资质年审,对所有渣土运输公司资质进行重新统一核发,对渣土车辆安装密闭系统和GPS系统进一步规范,提升渣土运输企业的规范化水平(驾驶员安全培训等);二是进一步理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大对渣土运输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规范渣土运输秩序,严厉打击渣土车辆抛撒滴漏、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出入口“五到位”要求,加大对工地扬尘查处力度,建设覆盖县城建筑工地出入口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局市容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
3.严格户外广告审批。按照户外广告设置总体“减量不增量”的思路,积极开展户外广告整治。一是根据《江苏省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对县城区不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进行梳理排查,加大对未经审批许可、不规范及存在安全隐患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的整治、处罚、拆除力度;二是严格户外广告设置、店招标牌的行政许可,店面装修提前介入宣传,尤其是对新开发的楼盘商户提前对接,做好规范设置;三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县城区范堤南路、海花路(南市场前)等店招标牌进行统一规范,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提档升级;四是加大对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的管控和处罚力度;五是做好户外广告阵地的出让,有偿使用费用的收取工作。〔责任单位:局市容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
五、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开创违建治理新局面
1.强化违建处置职责。将县城规划区划分成若干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网格管理责任,综合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违建网格化单元要与社区主动对接,组织开展违法建设巡查、发现、制止、行政推动拆除,实现日常巡查和违建拆除“双对接”。〔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2.控制新增违法建设。坚持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的决心,依据《在建违建快速查处拆除规程(试行)》,加大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巡查力度和监管强度,快速高效拆除在建违法建设。〔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3.消除历史存量违建。结合老城区拆迁和老旧小区升级改造以及日常监管中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群众反映强烈的存量违法建设,按照“五个先拆”(即群众反响强烈,利用违法建设谋求利益的违法建设先拆;影响供电、供水、供气、交通、消防、防汛、防台等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先拆;城市主次干道、主要河道、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农贸市场、车站等周边占用公共用地和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先拆;机关、国有企业、集体单位的违法建设先拆;涉及党员、干部的违法建设先拆)的原则,进行定点拆除。〔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4.创建“无违建小区”。以创建市级“无违建小区”为契机,指导小区物业落实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及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社区+物业”“城管+物业”“业委会+物业”的三级网格防违控违机制,尤其是对新开发交付的新小区,坚决杜绝新增违建。〔责任单位:局物业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
5.营造违建治理氛围。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加大违法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广大群众形成“不能建、不敢建、不想建”的浓厚氛围,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物业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